27.做饭养妖
红衣少年鬓角几缕黑发伴着风沙狂舞,眼角瞬间晕染一片血红,压抑不住周身散发的杀气,不等小楼说完,他突然腾空而起,从凤头上方直直冲下……
小楼刚要上前挡住剑势,不想红衣少年突然中途变招,在剑尖儿距离凤骨三寸时一个回勾,身体随剑势一跃,纵身飞至凤骨身后。
小楼虽然反应迅速,但他从未有过迎战经验,预料不到对手出招的方向,红衣少年未等落地,就剑扫凤骨后背。
凤骨预感来势不妙,赶紧叫停:“等等!”怎么也要搞清楚为什么要杀她吧!
红衣少年刚因凤骨的话顿住,突然一阵风沙袭来,少年手上抓着的那张纸,随着出招甩了出去,瞬间飞远。他立时收回剑势,迅疾飞出去追那张纸。
小楼见此情景,身形一闪,跟着飞过去,抢在少年身前带着那张纸回到凤骨身边。
凤骨好奇,眼睛扫过那张纸。原来是一幅画。
画上是个身穿水蓝色长衫翩翩少年,少年手拿折扇,背着身影,那把扇上还提着字,这扇子上的字,本来普通人是看不见的,但凤骨用通灵眼一瞧,是三个字:卢飞茗。
凤骨正在想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
突然“刷刷刷”,一阵风沙呼啸来袭,红衣少年挥剑直冲他们飞回来,眼神由愤怒转为焦急:“给我!”
凤骨稳定下来后,紧握着手上貌似对这只狼妖很重要的画,没有还给他的意思。
眨了眨通灵眼,又扫过红衣少年,本来想看看他为什么杀她。果然发现,他最近的记忆中,有一个老头,在一个陌生的地点,派他来杀她,但是那个老头的打扮又完全没见过,会是谁呢?
凤骨继续探,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了。可她偶然发现这红衣少年只有很少的记忆,好像,已经失忆好久了!
凤骨无奈,只好亲口问他:“想要画?你得先回答我,是谁派你来杀我?为什么来杀我?”
红衣少年见凤骨拿着他的把柄,眼神淡漠,这才堪堪回道:“我和对方交易,他帮我找画上的人,我做他的杀手!做杀手,最重要的是要讲原则!”
凤骨一听,突然觉得有趣,还是个讲原则的杀手?她神色一转:“听你的意思,只要谁能帮你找到画上的人,你就当谁的杀手吗?”
红衣少年言简意赅:“不错!”
凤骨心想,她已经看到了画上的字,有通灵眼,就能顺着线索找下去,他虽然失忆了,但只要能在别人的记忆里找到他,总能有把握找到画上的少年!况且,她和小楼此次出山的目的也是为了找人,帮他找一个也是顺便的事。
但她此时不敢说破自己的身份,只用手指了指画:“那你别杀我了,我敢保证,普天下除了我之外,没谁能帮你找到他。而我,恰好看穿了这幅画中的玄机。”
红衣少年对凤骨的话有了兴趣:“什么玄机?”
凤骨一脸真诚:“这个现在当然不能告诉你,万一我告诉你后,你过河拆桥怎么办!我帮你找他,你也不用做我们的杀手,只要不杀我们就好,这个交易怎么样?”
红衣少年不信,口气阴冷:“哼!为了让我不杀你,你真是什么话都说的出来!”
凤骨知道,想让对方相信自己,就要先引起对方的好奇:“我没骗你,我知道你和画上的少年,都是妖!而且,我还知道你是狼妖,你没有记忆!”
果然,红衣少年突然抬头静默看了眼凤骨:“你怎么知道?”
凤骨装成很神秘的样子:“这个也是天机,无可奉告!”
红衣少年回想这次接到的杀手任务,他正是从天书阁被派出来的,当时他去找古忘书,本是偶然遇见公良易,从他那里知晓这画来自画院,但他去了画院后吃了闭门羹,他想着古忘书与画院的交情或许能见院长颜墨一面,这才答应来追杀凤骨。
临走前公良易只说了天书阁主的意思是:一旦这个姑娘露出谋财害命的意思,他就要上前杀了她。
他生平最厌恶看人吃羊肉,恰好这次的目标对象吃了羊肉,他就想着这也算谋财害命吧,就拔剑动了手。
现在仔细想想,只是吃羊肉,好像也不算谋财害命,再加上她信誓旦旦说只有她能帮他,决定暂时相信她,一口答应:“我的原则,就是谁能帮我找到画上的人,我就站在哪一方。我先信你一次。”
凤骨见红衣少年没了杀气,也放下紧绷的神经:“你还能记得你叫什么吗?你怎么成了杀手?”
红衣少年:“我叫步列尘,失忆后身边只有这幅画,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但我总觉得画上的少年对我特别重要,我就在大漠中一直流浪,拿着这幅画找人,久而久之就成了大漠杀手。”
这时,大漠上夕阳余晖初上,凤骨、小楼、步列尘三个静静坐在沙坡上。凤骨想了想这少年狼妖的身世,看着他一直话不多说的模样,再想到小楼,突然莫明有些心酸。
突然,小楼肚子咕咕叫起来,凤骨这才回转心神,想起自己和小楼还没吃过晚饭,想起少年也一定还没吃过晚饭。走回牧民身边,简单解释了一下刚刚是在练剑,又向牧民讨了一碗羊肉,这才回到坡上。
没想到步列尘看到羊肉,脸色突然黑了下去:“我不吃羊肉,如果你们想继续交易的话。你们也不要吃。”
凤骨疑惑:“为什么?”
步列尘指了指画:“他是羊妖,虽然我还没找到他。我吃素。”
凤骨瞬间就明白了,赶紧夺过小楼那份羊肉:“那好,正好我带了年糕和野生蜂蜜。我们生火烤年糕吃吧。”
等步列尘、小楼一语不发地生好火,凤骨已经串好年糕,过了一会,一阵糯米香就飘荡在了大漠夜空上,食材简单,可年糕经火炙烤后,外酥里软,轻轻一扯,软糯香粘。配料虽只有一小盒野生蜂蜜,味道却质朴香甜。
饭后,小楼难得地放下芥蒂与步列尘讨论起剑术。
此时夜里寂静,凤骨一人坐在沙披上,想着和小楼出山第一天就碰到杀手,皱了皱眉眉头,看来,就算易容,这三界不可去之地,也危机四伏。
她们要找的师傅,沧澜、云城、少隐、师姐、祭花、师哥、药仙……还都是世间最厉害的妖、神,也不敢开口问过路的,一问怕是就要暴露身份。
不过,转念一想,唇角翘起,幸好这第一个杀手已经成了她们的人。
既然成神不易,何不做饭养妖!
这一夜过得很是平静。
翌日清晨,凤骨觉得出发前应该做足准备:“嘿,步列尘,你来说说不可去之地总体的情况吧,我们也好确定方向!”
步列尘:“不用了,我们直接去不可去之地最热闹的地方。”
凤骨:“最热闹的地方,那是哪里?”
步列尘:“最热闹的地方,当属妖宫那一带。”
凤骨一听到妖宫,心猛地一跳,脸上止不住兴奋,突然小楼斜眼瞪了她一下,她这才缓过心神,不敢表现太激动,话题一转:“那肯定是要用到银子的喽,对了,我们出发前没带银子。”
步列尘脸一红,有些羞愧:“我也没有银子。”
凤骨就知道他肯定没银子,就继续套路下去:“你说妖宫附近很热闹,肯定是三界各族都会光顾喽,我们何不在那里开家小铺子,先稳定下来赚点钱,也能一边打听要找的人。”
步列尘点头同意。
小楼和步列尘带着凤骨御风,在路上不到半天,转眼间就到了不可去之地最热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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