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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衣冠上国


  起,你找到封了?”

  在一个雪白的公主床边站着两个男人,一个男人裹着黑袍,手上带着一个黑色宝石一样的会发光的戒指,阴冷的光,比这月光更凉,脸隐藏在帽子的阴影里看不清长相,只是这一个背影也能吸引目光,那种神秘高贵带着迷惑的气质让你移不开眼光。另外一个男人则站在有窗户的一边,身上穿着材质很好的西装,衣服上映着洋槐枝叶的影子,在月光的冷清里波动,带着浪纹,手微微的扶着金丝框的眼睛,看着床上熟睡的人,跟旁边的男人讲话。

  “封有他自己的事情。”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吗?”那个男人叫静,嘴里喃喃。

  另一个男人是起,那个离开这里很久的男人,起坐在床边,把被子给床上熟睡的人盖好,看着她,意味深长。

  “她还是和以前一样。”

  清晨的鸟儿吵吵闹闹,我被吵醒,这一夜睡的不踏实,总梦见我妈,我好久没有看见我妈了。我逃又套不出去,那个无影无形的人对我留下了不小的阴影,我至今还很怕,但我知道它不会伤害我,这样我还是能安心一点。

  我伸着懒腰,听着有人敲门,我知道是那个我它,那个不知道难道女的还是别的的人。他每天准时准点的叫我起床,给我送早餐,午餐晚餐,熄灯,就像宿管阿姨一样。

  不过这次进来的是那个人,起,我见过两次的起,那个说让我呆在身边的起。

  “令,我最近太忙,忽略了你。”

  我怕他,无论见他多少次,我都用怕这个字来形容我对他的印象,相比于他美貌的外表,我更怕,他越接近我我越怕,全身会不自觉的发抖。

  我抿着嘴不说话,把被子盖会腿上,安安静静的等着他说话。

  “你还是怕我’,他走进看着我发抖的身体。

  我手足无措,“你是起”

  “我是起,香气我了吗”

  “没有,不过很熟悉,外面是不是以前认识。”

  “嗯”

  外面以前居然认识,我不懂,我和他什么时候认识的,好像很熟悉的样子,我不懂他怎么会认定他认识的人就是我呢。

  “我会让你想起我的。”

  他抱着我,我没有反抗,这个怀抱,这个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在无数个不眠的夜里吗,我每天每夜看着窗外的那些夜里吗,夜里的窗外有我想要的,是我向往的世界,里面天马行空,我能快乐的地方。

  我不敢回头,我知道我的身后是我诡异的母亲。

  “我能回家吗。”

  我在他耳边轻轻地问,我希望他可以同意,我还是想念那个诡异的母亲。

  “不能”

  我以为他会答应我,男人不是都会答应他们怀抱里的女人的任何要求吗?可他果断的拒绝了,我有些失望,我以为他会答应我的,我高估了我的身份吗,还是我想多了。

  “起床吧,静在下面等着。”

  静也来了吗,我离开他的怀抱,起床,跟着他一起出去,这是我第二次离开这个房间,第一次的我逃跑的时候,房间外是可怕的东西。

  我下楼的时候看见静站在厨房,手里拿着一个晶莹剔透的高脚杯,高脚杯里盛着红酒。他大早晨的就开始喝酒吗。

  不知不觉我感到有人触碰我,回神,起拉着我的手,走向餐桌,我有些喜悦,我也不知道这种喜悦是怎么回事,害怕里夹杂着喜悦,怎么好像很变态呢。

  “想吃什么”

  他帮我拉开椅子,做在我对面,问我。

  我抬头,第一次在这明亮的阳光下看他,他很美,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他的身上,像一个隐藏了翅膀的天使,从天而降,他的脸庞很俊朗,他有一副桃花眼,眼角微微上挑,眼睛是黑色的,却很暗,感觉不到光,显得眼珠更黑了,眼白里没有血丝,很干净,耳垂很厚,有耳洞却没有带耳钉。

  但他很白,会发光的白,模糊了背景。我很在意他的脸色,那种白是没有血色的白,百的像雪,更像画满了雪的纸,他的手也很白,只是这指甲也是白的,我怀疑他是不是有白化病,却又不像白化病,更像一假人,穿着一层人皮的假人。

  我不敢再看他,移开目光看向窗外,阳光明媚的天气,外面秋叶枯黄,落了满地。

  起说,等吃完饭就带我去一个地方,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人很危险,很危险,我本能的想离开他,想离开这里,还有那个静,他也很危险,虽然他对我很好,可我怕,我很怕。

  “令,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一个可以永恒的世界。”

  “永恒国度吗?”

  “衣冠上国。”

  如果你是人类,千万不要去衣冠上国,

  去了,就永远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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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明月的银光泻在大地,人间变梦幻起来,看不清的尘土被风随意的吹浮,伴着也的黑,暗淡,消声于无形之中,银装素裹的大地越发的梦乱。

  这里的山不是山,犹如千年未开垦的荒野,杂草丛中隐秘着斗转星移的秘密。突的一声,猛惊,一辆蓝色的高栏大货车,似天外来客般,穿过这公元前的荒芜,远远地看,越发的不和谐,就像穿越,工业文明的现代化深深地冲击着旧社会一样。

  有那么一个人,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捂着胸口,即使这样,也挡不住开垦似的血的奔腾,面容惨白,毫无血色,以最高的迈行驶于这无边无际的山路上。隐匿于一片漆黑中,于城市的夜不同,没有炫目的璀璨的明亮,却也有他自身的魅力,律动或静止,无论那样,都如神的秘密般不容人类不好奇,这是上天给以他的天赋。

  这里是山区,山的那边的山的区域,万里山的地方。夜色更妖娆,特别是没有星星的夜晚,漆黑且神秘。连空气都凝结这一层一层的浓稠,映着夜色里静谧到死寂的盘山公路,凝成一副缥缈的山水画。

  许是好久没有擦觉的缘故,一直都感觉走不出这里的错觉,像是进入一个被人下了诅咒的迷宫,无论有多焦虑,依旧徘徊在这迷离中。唐雨用余光扫了一下胸口,如初绽的玫瑰,娇艳欲滴,胸口中枪,恐怕子弹早已穿脱心脏,九死一生了,而此时此刻的唐雨,正疯狂的玩弄这生与死的命运。对于唐雨来说,死亡这个词从未出现过,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不认命的,他只认他自己,多年的打打杀杀早已让他明白,别人和他的死法由他来定。

  即使去了阴曹地府,地狱里的判官也会不寒而栗吧,那种濒临死亡的苟延残喘是用来鄙视的而不是用来怜悯的。命不由天,命是唐雨的。

  毒品,枪支,贩卖人口,军火走私,正是唐雨的家常便饭,也是唐家的经济命脉。

  钱,黑道永远比白道来的快,这个在这个社会里,是一个不变的真理,而且不用验证,大家都深信不疑,可是有一样是唐雨不会涉及的,器官走私。

  只是唐雨不耻于这样的像屠夫一样的行业,唐雨缺钱吗,当然是不可能的,唐雨早就不是年少轻狂的少年郎了,他明白他想要的是什么,并且他知道怎么得到他想要的。他是他的王。

  在其他行业无法立足的坏蛋们,为了自己的与日俱增的利益和贪婪,竟然浩浩荡荡的明目张胆干起了器官走私的行业,并发扬光大。中国嘛,有人起哄就有人随大流,有聚众的地方就有人造反,有人造反就会推出大头,或是有能力者或是一个替死鬼的傀儡,年龄身高长相无所谓,关键要有号召力,陈松就是,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街道小混混,两年之内便成为了可大可小的头头,其人手段之阴毒,心肠之邪恶,脑子之变态,可称的上是魁首,上至七十岁的老人下至嗷嗷待哺的婴儿,他从来不会心软,也一定不会放过你,活活的剥了你,没有麻药,就像宰割牛羊,用刀割开你的皮肤,沾着血的双手摘掉你身上连着的新鲜的器官,你痛或者不痛,你叫或者不叫,他都在哪里,不气不闹,你死不死,反正都一样,刽子手的人生,你不懂。

  人的欲望到达一定程度就会变成欲望,然后就是走火入魔。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那些行将就木的人们,面对死亡契约的时候,活生生的害怕了,一时间迷茫了,无论不甘心还是害怕,美好的生活怎么能如此一个死字草草了事,于死神共舞也是需要勇气的,因为这个就是道理,没钱,你变命如草芥,任人践踏,甚至被当成赚钱的工具,有钱,你变能使鬼推磨,就算黑白无常勾了你的魂,阎罗王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你一条“生”路。

  阴间这么乱,都是阳间带坏的。

  昏黄的灯光并未更多的开阔,灯光外的区域,是浓密的黑漆漆的,这种黑漆漆的感觉给人直白的感受就是恐怖,恐森森的就像张角的怪物,正试图将他的身体侵入原本早已暗淡不清的区域,使得昏沉沉的灯也黑漆漆的。

  夜早已过了一半,温度逐渐的降了下来,慢慢的生成一层烟雾,白色的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从何而去,似蓬莱仙境,又似坟茔墓场。

  一份梦幻,九份恐惧。

  唐雨便到了极限,他知道他命不久矣。

  就算是这样,唐雨也是不甘心的,他不甘心死在那个人的手里,他的命必须是自己的,于是在这梦一样的地方,从天而降,在悬崖峭壁见昙花一现,他的车和他的人变在半空中变成了一朵火花,一朵云,绚丽灿烂。

  唐雨死了,自己结束了自己,不知是否如愿以偿。

  月色溶溶幻化了谁的眼,迷乱了谁的心,苍白的空气更加的紧锁,会不会有那么一个传说,一个美丽的传说,传说千百年前,一个地方与世隔绝,世世代代朝朝暮暮,闯入者则会被热情的招待,来呀,来呀,迷乱吧。

  这般情景,是结束了还是开始了。

  说实话,陈松还是挺有能力的,前几年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我妈便絮絮叨叨的,夸赞别人家的孩子。告诫我们没有那个命。

  陈松是我以前的邻居,只是不太来往,只有我妈跟他妈整天的在屋子里拉家常。相对于外人的七嘴八舌,多多少少也知道陈松做的不是什么正当生意,可是人家有钱,两年之内,摇身一变,我们家的阶级和他家的阶级就不一样了。自此以后我妈跟陈松妈也不怎么来往了。

  其实我对陈松的印象并没有多少,只是偶尔碰见了,打个招呼,单单我对他的描述也不能证明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我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我也安于普通,志不同道不合,便不于谋。

  我是谷令,一个不知道如何介绍的人,孤孤单单,形只影单的鸟罢了。

  有些时候,我总会觉的无聊,生活如此的平淡,如一杯白开水,热的时候是水,等放凉,依旧是水,有些时候,我总会觉的无聊极了,生活这般的平静,没有丝毫的波澜,就算拿块顶大的石头,也不会得出石沉大海的结果。平静无奇的现状让我越来越急躁,甚至在急躁中感到恐惧,如午夜惊魂般不寒而栗,一生很短,我已荒废中年以前的所有时期,仅剩的也是没有价值的日子,即使这样我还是不想虚度,我不甘心,我怕我的后半生穷困潦倒,如果我的后半生是一个不凡的佼佼者,是否会因为我上辈子的自己而无地自容呢。

  曾经有人跟我语重心长的说过,生活教会你的只有忍耐,忍者忍者你就知道了,你就懂的了其实生活就算忍者死亡。可是我倒觉得生活教会我的只有认命,安于现状的认命,波澜不兴的安静中得到满足。白日放歌缘为愁,青春作伴怎么不孤独。

  而我最怕的就是认同感,即使我已经准备好一生碌碌无为,我只想能平平淡淡,怕就怕你的身边永远有一个比你幸运的家伙,他没有你聪明,没有你努力,没有你风华绝代,可他却能平步青云,他便在你的世界里成了榜样成了模范。

  我不想成为陈松那样的人,只是我的家人和这个世界很认同他那样的人,是呀,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世界,而我只能在不耻和羡慕中过这我的生活。

  自从陈松他们家搬到别墅区之后,很多以前并不认识的同学便打听他的事情,其实并不干他们什么事情,只是人总是好奇的,我也是,只是不会到处打听,我知道的事情,所有关于陈松的事情只是从我妈茶余饭后的唠叨中知道的,成分多少我也不清楚,有没有夸大其词,我也不晓得,我也只能应付的不厌其烦的回复这那些同学们。

  后来的某一天,我不小心遇到了一次陈松,我才知道原来时间真的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我那次的感觉很不好,说不出来,只是感觉,我的直觉告诉我最后不要跟他扯上关系,而他也像不认识我一样,我们之间只有陌生。

  然后我便不怎么搭理那些好奇的同学们了,他们仿佛也淡了,我们的关系也会到了以前,互不来往。这样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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