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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吴正琦之死


接到报案后,社区派出所的同事第一时间抵达案发现场。随后,根据现场死者的状况,派出所的同事上报局里,局里第一时间通知刑侦大队。

我们接到通知后,小周带着另外三名队员,以最快的速度当即赶到现场。

根据对现场死者的初步判断,小周认定这名年轻死者,极有可能是我们这两天正在寻找的,202栋豪宅命案中吴哲林、宋丽夫妇的儿子——吴正琦。

关乎到202栋豪宅命案的重要线索人,除了我之外,队里的其他队员,正以最快的速度赶往案发现场。

“我知道了。我也马上就到。”我对小周说道。

姚大队公务繁忙,我是本次案件侦破工作的临时负责人,无论如何,我都必须要尽快抵达案发现场才行。

我看看手表,又望了望608诊室静悄悄的大门。玉灵刚进去不到五分钟,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检查完毕,我的内心焦急万分。

事关重大,吴正琦是本次202豪宅案的重中之重,即使再一次“得罪”媳妇儿,惹她生气,我也不得不马上离开这里。

我将玉灵的拎包放在导诊台,告诉护士这608室里面正在做产检、名叫苏玉灵女士的包,我现在有非常着急的事情要马上离开,麻烦她们一会儿帮我把这个包转交给苏玉灵。

护士一脸茫然的看着我,眼神里流露出疑惑和不解,不明白还有什么事儿,比自己媳妇儿正在里面做产检还重要。

我没有时间跟她们做解释,转身迅速离开,同时给玉灵发一段微信留言,告诉她城郊发生命案。事情重大,我必须现在赶过去,万万请她理解,莫要生气。

我再顾不上其它,迅速离开医院,跑向自己的车子,火速向城西的废弃酒厂疾驰而去。

这是一座已经废弃了十多年的酒厂,大概在二十年前,这里每天工作繁忙,生产着周边地区喜闻乐饮的白酒。

大概在十五年之前,具体什么原因我不得而知,只感觉它好像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酒厂宣告破产,工人全部转行各谋出路。

也是从那时开始,这里成为无人问津的一片废墟,只有大大小小的废弃厂房,留在那里等待政府的拆迁或其它处置。

当我来到这里的时候,锈迹斑斑的大门口停着我们的两辆警车,门口处拉起警戒条,禁止其它人员车辆进入。

我顺着看守门口的同事手指的方向,开车进入废弃酒厂,向着案发现场所在的那个仓库行驶而去。

“你到了,金队。”小周正在案发仓库门口抽烟,见我到来,他跟我招呼道。

“大家伙都到了吗?”我问。

“除了老高,基本上都到了。”小周回答说。

“老高正在交通局办事,可能还没有办完。现场怎么样,死者身份确认了吗?”

“娜娜正在对死者的手机进行破译,应该用不了多一会儿,就能通过手机里的信息,来确认死者的身份信息。”

“案发地点就是这个仓库吗?走,现在进去。”

听我说要进入案发现场,小周突然愣了一下,说:“金队,进入现场之前,我觉得你最好做一下心理准备。”

“心理准备?做什么心理准备?”我疑惑道。

小周疑神疑鬼的说:“案发现场非常恐怖,多少有点到触目惊心。所以提前告诉你,好有个心理准备。”

我怒道:“少在这扯淡!都是多年的老刑侦干警了,什么场面没见识过?能恐怖到哪里去?真是少见多怪!快带我进去就是了。”

庆幸小周在我进入案发现场之前,提前给我透露一些里面的信息。否则,当我见到死者的一刹那,很难说会不由自主的表现出什么丢人现眼的举动。

这可真是一个恐怖至极的画面。我是有着近十年刑侦工作经验的“老”干警,算得上是见多识广,接触过大大小小各种案发现场,再怎么血腥的场面也都见识过。

可是今天这个场面,算是让我彻彻底底的开了眼界。

那场面,怎一个恐怖了得!若不是有小周的提前告知,让我多多少少有一些心理准备,尿失禁这种事,保不齐也会发生在我身上。

当小周带着我进入破烂不堪的仓库大门,翻山越岭跨过地上一些歪七扭八的杂物,来到仓库的中间位置,赫然出现我面前的,是一个浑身上下被干枯的血迹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尸体。

与其说这是一具尸体,不如说,这是凶手制作的一具血肉横飞、鲜血淋漓的“艺术品”。尸体浑身上下只留下十分稀少的衣物,大部分“皮肤”暴露着。

更准确的说,整个尸体百分之九十的、血肉模糊的皮下组织,完全呈现在眼前。整个尸体被干枯的血渍包裹着,完全看不到一丁点的肉色皮肤。

从尸体的死亡造型上来看,他的双手双脚被绳子分别捆绑着,以一个“大字型”的造型,被固定在一个墙面上。

当我见到尸体的第一眼,便触发了许多年不曾有过的恐惧。再看第二眼,下意识的刑侦经验告诉我,这绝对不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

经过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死者身体上有数以千计的伤疤,导致他浑身上下被血渍覆盖,形成一层厚厚的黑褐色血块,覆盖在他身体的几乎绝大部分。

十分奇怪的一点是,这个浑身上下有着数以千计伤痕的死者,唯独脑袋和五官,却看上去完好无损。甚至可以让我们通过死者的面部特征,就基本可以判断出死者的身份信息。

这正是我见到尸体之后,觉得十分奇怪的地方:凶手在死者身上创造了数以千计的伤口,为什么唯独留下了脑袋和脸庞完好无损?

就在我看着尸体陷入沉思,感到十分疑惑的时候,赵鑫和大脑袋凑到我身边。他们在我来到之前,已经率先抵达案发现场。见我出现,来到我身边与我打招呼。

“这个凶手很残忍。”大脑袋摇晃着脑袋,看着被固定在墙面上的尸体,啧啧说道:

“封建社会时期的十大酷刑,恐怕也不过如此。都不用老韩,连我也看得出来,这分明就是古代酷刑当中的凌迟——千刀万剐嘛。”

正如大脑袋所说,这名死者的死亡方式,的确跟古代中的凌迟处死,有着十分接近的地方。

古代酷刑中,有一种对犯人极度残忍的惩罚方式,被称之为凌迟处死。所谓的凌迟处死,就是由刽子手用小刀,将犯人身上的肉一小块一小块割下来,直到罪犯最终死亡。

明朝时期有两个名人曾被凌迟处死,一个是袁崇焕,一个是大太监刘瑾。两个人分别被割了3248刀,和3357刀,直到最终死亡。

毫无疑问,凌迟处死是一种极度残忍的致人死亡方式。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还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起案件,是以如此残忍的方式将人迫害致死。

“死者身份确定下来了吗?”我问。

“还没有。娜娜那边正在进行查询工作。”赵鑫说。

我近距离观察着死者,将他的面部特征与吴正琦的照片进行对比。从外观上基本可以确认,这名死者与吴正琦的面部特征,相似度相似在百分之九十左右。

不过最终的信息认定,还要娜娜那边以及法医部门给出的报告,才能最终确认。

“凶器找到了吗?”我问。

“正在极力搜查。目前,暂时还没有找到作案工具。”赵鑫答道。

就在我和赵鑫、小周、大脑袋,对案发现场进行侦查和取证工作的时候,法医老韩来到案发现场。

老韩在助理的协助下,开始对本次案件中的死者,进行细致入微的检查和记录。

我们对现场进行的搜查工作当中,除了死者及其留下来的一部手机,几乎再找不到任何可能与本案存在关联的物品。

看来凶手在作案完毕之后,进行了非常认真的收尾工作,几乎没给我们留下其它任何线索。

对于本次案件的侦破工作,我们唯一的突破口,可能就只有死者本身,以及留在作案现场的一部手机。

“奇怪了。”大脑袋晃着脑袋说:“从现场来看,凶手是一个心思非常缜密的人,几乎没有留下太多的线索。可是,为什么会偏偏留下最重要的东西——受害人的手机?”

小周也说道:“的确。从现场来看,凶手的手段极其残忍,同时也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这样的人,正常来说不会留下任何线索给我们。可是,为什么会偏偏留下受害者的手机呢?”

“先别纠结于这个问题,赶紧抓紧干活,看看现场的其它地方,能不能搜查到一些其它与本案有关联的物品。”

我提醒小周和赵鑫,抓紧时间干活。对于他俩这个问题,我也有着相同的疑问。只不过这个疑问,还不是现在就需要寻找答案的时候。

现在需要做的,是尽量在案发现场搜查到更多的,与本次案件有关联的重要物品和信息。

就这样,我们刑侦大队在其它部门同事的配合之下,继续对案发现场进行着认认真真的搜查。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另一边,法医老韩在其助理的帮助下,正在对死者进行初步检查,近而给我们提供一些重要信息,以便帮助我们完成最后的侦破工作。

我走到正在做尸检的老韩身边,看他正在一丝不苟的进行着查验,不敢多嘴打扰他的工作,却听到他突然发出一声叹息,莫名感叹道:

“真是一个非比寻常的家伙!”

“怎么了老韩?”我问道。

“这个凶手,真是了不得啊。”老韩紧皱着眉头。

做为公安系统里的同事,这几年,我从来没有见过老韩像今天这样,看上去如此情绪激动。

只见老韩紧皱着眉头,继续说道:“我在法医部干了三十年,还从来没有见过今天这样夸张的案子。”

我站在旁边,见老韩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不敢多嘴,只听着他继续娓娓道来。

“如果凶手的意图是杀死受害者,完全可以在制服受害者之后,选择以凶器刺中要害的方式,一次性让对方毙命。可是,凶手偏偏没有选择速战速决,而是用慢性折磨的方式,一刀一刀将受害者折磨致死。”

“根据我们对死者的初步观察,他身上的伤口,大大小小加在一起,数量在三千到四千处之间。要知道,这是一件难度系数非常之高的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想要以这样残忍的方式结束另一个人的生命,最多也就割上几百处伤口,对方就会因为流血过多,或者不小心切中要害,而导致死亡。能够在受害者身上留下三千处以上的伤口,让受害者在感受到漫长的痛苦和极度恐惧之后才死亡,这是一个难度系数非常高,也非常需要专业手法的事情……”

听着老韩的讲解,我想起刚刚小周和赵鑫所说起的,关于古代凌迟酷刑的事情。

古代只有罪大恶极的犯人,才会被以千刀万剐的方式执行死刑。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极其残忍的执行方式。

在当代社会,早就没有了“凌迟”这种灭绝人性的刑法。是什么样的冲动和仇恨,会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实施如此残暴的迫害手法?

如果这位年轻死者的身份,最终被确认是吴正琦。那么,他究竟是得罪了什么人?才会被人以如此灭绝人性的方式,结束掉他的生命呢?

“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在什么时候?”我向老韩提出疑问。

“初步判断,应该是在五、六天之前。详细的死亡报告,要三天之后才能出来。”老韩答道。

五六天之前,正是202栋豪宅案发生时的前后。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面前的这位死者最终被确认是吴正琦,那么杀害他的凶手,会不会跟202栋豪宅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很明显,从目前的信息来判断,两起案件是同一个凶手的可能性很大。若是如此,这便是一起惨绝人寰的灭门惨案。

换句话说,凶手从一开始要杀害的,就不是吴哲林家中的某一个人,而是吴哲林的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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