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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还是罪有应得之人。因而琊王下令,建欢喜城时,治下人国,上至国君下至百姓,皆无异议,甚至连民风都好了不少:“人人都害怕犯事。”

  谨言慎行,戒急用忍。甚至连蟊贼都极少出现,因而可以夜不闭户,安枕无忧。令久远恍然,之前在琊王治下的小国村庄偷衣服时,为何可以来去自如。不过,即便是人人自危,欢喜城内的死囚还是有增无减。

  “毕竟每月少则十个死囚的规矩,不能改。”

  既然不肯主动犯事,那就只有深文罗织,捏造一些罪名,将人下狱。因而欢喜城内,大不敬的人挺多。藐视君威,密谋造反的也不少。要是君臣之间相互构陷,齐齐下狱也不好看。故而,绝大多数的情形,还是去路边抓乞丐,或是前往偏远的山村抓壮丁。

  “要是带头的兵卒子心狠,或许还会一不做二不休,营造贼寇屠村的假象。”

  杀一部分人,然后将侥幸活下来的村民,悉数投进欢喜城,令初一想到自己的村子,不禁铁青了脸:“难道青云村的事儿,夏王也有份?”

  指不定。因是有队兵卒子跟在甲士背后,阿谀奉承。卖女求荣的昏君,牺牲个把国民保平安,也不是不可能。黎晓轻嗤。听初一道,父亲可能还活着,怎么着,都要去趟欢喜城,好歹让自己死心。知他倔,逆着来,反而可能莽撞,枉送性命。故而颌了下首:“我同你们一起去。”

  好歹有些傍身的功夫,可以护他一护。不过在此之前,得先收拾一下自己。久远抬手,笑戳青年烧焦的胡子:“你这模样,还没到欢喜城,就会被官府当做盗匪,关进大牢吧。”

  说的也是。黎晓讪笑。但要他剃胡净面,又有些犯难。毕竟手头没有刀子,又因一些缘故,心结未解。不过,久远随身带着一把偷来的匕首。又听初一松口,道是刮掉胡子,看着不打眼,就一块儿去欢喜城救父。这才勉强应承,起身去庙外找水。

  “其实,你压根不打算和他同行吧。”

  旁观者清,久远一眼看穿初一的心思,后者叹气:“已经连累他遇险。”

  万不能继续缠累,让他舍命陪自己,赴汤蹈火。久远点头,无甚干系的人,确实没有必要牵连进来。默忖如何不着痕迹,不让黎晓起疑,将他摘出去,又听初一发问,她既是野狼养大,又怎会知晓那么多轶闻?不可思议。想了想,一同赴险,彼此信任很是要紧。故而开诚布公,向对方交底。自己所知的一切,以及拙火功法,皆是源自一个骑着四不像,偶尔还会化形的男子口授。

  “难不成,是殊异?”

  因在琊殊手上吃了大亏,故而初一对于化形殊变,很是敏感。久远莞尔,世间殊异,也不尽然是作恶的。就如辰国的光明王太峨,及其庶孙冉朝,不就是匡扶正道,救黎庶于水火的至善?初一惭愧:“确实如此。”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怯懦,委实要不得。正襟危坐,洗耳恭听久远道说自己同恩人邂逅前,亦如那些汲拙火,无恶不作的琊殊一般,茹毛饮血。直至那天,和两头老虎狭路相逢。彼此激烈厮杀,被其中一头逼到退无可退,即要沦为爪下亡魂时,面前的猛兽忽被一阵狂风卷起。在半空中翻了几番,最终坠入一个深坑,得以保全性命,望见那个随手帮衬的男子时,方才恍觉自己的长相,为何同狼群迥然相异。

  “原来我是人族。”

  因那男子的形貌,同自己颇是相像。兼之身负异能,很是新奇,故而一路尾随,直至男子看到她刻意效仿自己的行为举止,却又不伦不类,终是放慢脚步,和她说话。发觉她不谙人语,只会嗷嗷狼嚎,颇是无奈,便留在她身边,教她人族所应具备的一些技能。

  “因为,我和过去的他很是相像。”

  甚至倾囊相授拙火功法。直至她能徒手打死一头灰熊,方才不告而别,令她委实伤心了一阵,却也十分感激。初一慨然:“有此奇缘,也算是你的造化。”

  敞开心扉,畅聊彼此旧事时,伏地萎靡不振的黑犬蓦得站起身来,冲着庙外一阵狂吠。原以为琊国殊贵终是发现他们的行踪,循迹而至,却没想到绷起身子,打算背水一战之时,却见庙门外,立着一个剑眉星目,清隽出尘的男子。若非他身上的那件破袍子十分眼熟,同半刻前灰头土脸,胡子拉碴的青年,可谓判若两人。

  “黎……晓?”

  怔忡片刻,方才讷讷唤他的名字。在狼群中长大,之于美丑,也没什么概念。直至尘埃落定,去到辰国的陪都长安,被人告知,这叫绝色,方才明了世间鲜有这般出尘俊逸的姿容,不过这是后话。现在的久远,压根不懂其中的奥妙。初一亦不知晓这个芝兰玉树的青年,最后会成为他一生的挚友。颌了下首:“这样才清爽。”

  面若冠玉,霁月清风。委实不明先前不肯剃胡子,邋里邋遢,是何缘故。闻言停住脚步的青年则苦脸,告诉初一,唯有如此,阿染才不会打他的主意。

  “阿染不是你的亲姐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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