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越闲人(十)
离花朝会尚有十日,皇城正式的与会信物已派发至各府中。
巴掌大的玉牌,握在手中竟生出丝丝暖意,也瞧不出是什么玉料所制,一面雕刻着蝴蝶、花丛,取寓意蝶恋花,另一面则刻着每个人的背景、姓氏以及年龄。
“京州府通判独女,曲州莯县,沈氏,十六。”
沈氏?
沈念安不禁一阵恶寒,像拿着个烫手山芋一般,瞄了眼就速速丢给了秋葵。
小心!
秋葵一个身手敏捷,在玉牌将将要与桌面碰撞之时,及时给接住了。“小姐,这信物可不能乱丢!要是摔坏了可怎么得了!算了,趁还有时间,秋葵还是给您打个络子吧,到时牢牢佩在身上才叫人心安。”
“什么啊?这是栓个狗链子吗?”
“小姐,您说什么?”
算了,似一摊烂泥般摊倒在琴桌旁的沈小爷已经连解释的力气都没了,她摇了摇手,当她什么都没说过。
“花朝会上,这就是您身份的象征,参加各种宴会都要凭它入场。小姐,您耐心些,秋葵也是为您好,到时我们这些下人,没有玉牌有些地方是不允许进入的,所以没办法替您保管,所以您一定要自己好好佩着,可不能弄丢了!”
还是不放心,秋葵又强调了一遍,可不是她不信任自家小姐,可任谁看了她那放飞的态度,都会深深地觉得不安吧……
但愿,别出什么意外就好。
***
也不枉她为此磨伤了数根手指。
临近盛会之时,她沈念安终于能流畅地弹奏出端先生教的那首曲子了,而她和越乐雅的新衣,听闻也终于完工。
为此,她也侥幸得了半天假,好去越府试衣。
轿子一摇一晃,帘子外除了轿夫的脚步声和轿子的吱呀声,听不到半点别的声响,沈念安不由地叹了口气,南居贤坊的街道总是这么幽静,静得她就要打瞌睡了。
哈~
想着,她也真支着头,打了个打哈欠。
她可真想念东市的喧闹,虽然百姓和商人居多,十分嘈杂,但那满溢的烟火气息,人都仿佛更鲜活了些。
“小姐,到了。”
压下轿子,抬眼所见的是仅次于家熟悉的大门,越府虽远不如将军府般奢华庄严,但却比她家沈府高端大气上档次得多。
有钱真好。
没办法,谁叫越家虽远离权力中心,但到底是个皇亲国戚,而越大人又身居肥差呢!
下人们远远看见轿子,就知道是沈家来人了,都不用通报,直接便将沈念安迎向了小姐的厢房。
有些意外的是,一路上竟没有遇到越乐辞那个小子,少了和这只雄孔雀的拌嘴打闹,沈念安不免有些寂寞。她可真是无聊!
七拐八绕,越乐雅的两层小绣楼终于近在眼前了。
一入厢房,就见越乐雅母女两人围着一桌子的衣裳叽叽喳喳。
“肖姨好!”
“好好,安安快来试试你的新衣裳,姨就不打扰你们姐妹了,乖,想吃什么喝什么就吩咐厨下去做啊!”
明明已过四十,年岁却一点都没侵蚀到越母的脸上。沈念安不禁有些心疼自己的娘亲,若不是早年父亲家里条件不好,又因生真正的沈念安而吃了许多苦头,她那秀丽的娘亲也该不见风霜吧!
回过神来时,肖姨已经拉起沈念安的手,握在手心里,分外喜爱地揉搓了好几番。
“好咧,我才不会客气呢!”
越乐雅悄悄做了个鬼脸,故意叫嚷道:“娘都不疼我了,只疼安安!”
肖姨轻轻拧了拧女儿的小鼻尖,笑着去忙自己的了。
长辈一走,越大小姐立刻把小脸一转,捧起一团衣裳嘲笑着砸向沈念安。
“别磨蹭了,你自己换,还是让丫头帮你换?”
都多久了,她们还爱拿沈念安刚来京城时穿错衣裳的事来取笑。当时沈家条件一般,没银子买多余的下人,她自是没有贴身丫鬟伺候,而沈母身体不好,又初到京城很是忙碌,这京城流行的衣裙又格外复杂,半路出家的沈念安粗心又毛躁,随便套了套便出来见人,出了好几个洋相。这事儿叫沈母气得头疼又心疼,咬咬牙才给她配了秋葵。
题外话,虽说是出了小丑,但所幸她也心大不在意,反而破罐子破摔,自此肆意穿上了男装。
“这么贵的料子,揉皱了可不好!”肖姨不在,她也不装乖了,大咧咧地抱着衣物就跟着丫鬟去到屏风后,边走还边抱怨:“小爷我进屋,连杯水都没喝到,就让人家宽衣解带,唉!”
这轻浮话,当然得来的只有越大美人的一双白眼。
屏风后,三面等身的铜镜,将两人的身影完整呈现。
百花飞蝶的妆花缎本身颜色花纹过于浓烈,巧手的裁缝又将它做成了曳地两尺的大氅,更是奢华无比。这样一件大氅,一般人绝对驾驭不了,但越乐雅可以,她用自己与生俱来的明艳,实实在在将服饰的浮夸压了下去,只美得让人移不了目光。
于是,纨绔沈小爷忍不住抬手轻抚上镜中美人白皙的脸颊,真是妖孽啊!就连手指划过的触感,也是令人心神荡漾的细腻。
“哎哟,你打我作甚?”
“去,又不正经了。”
被调戏的美人面不改色且习以为常地拍下某人轻佻的爪子。但沈念安却变本加厉,整颗脑袋跺在越乐雅的香肩上,“美人儿,可愿随了沈某?小爷一定遍洒满城桃花,十里彩灯相迎,用尽天下最美的事务迎娶美人儿你,可好?”
“你呀!真是个贫嘴!可惜,怎的不是个男子呢~”
越乐雅再也忍不住了,嘲笑着将肩上的脑袋推离自己。
“好啦!不闹了。安安你看,好看吗?这妆花缎果真精美。”她提起氅边,光似流水般滑过布料,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货色。“嘛,也只有这样的缎子才能衬托出我越乐雅万分之一的美貌!是不?”
可不是吗?
镜中的越乐雅果真不负外城第一美人之名,配上这匹缎子,艳而不俗,更生生增添了几分尊贵与美艳。寸金换妆花,果真名不虚传!
“好看好看。我们越大美人穿什么都好看,当然,不穿更好看!”
“讨打啊!”
嬉闹过后,沈念安不免有些忧心:“会不会太招摇了些啊?花朝会当日皇孙女、郡君、县主,还有那些大臣之女都会出席,这么出风头,好吗?”不怪她如此想,要知道她本尊可是浸淫过现代无数宫斗宅斗小说之人。
哪想,越大小姐却是满不在意:“我早问过了,这颜色、花纹、款式都没逾矩,就算风头盖过了她们,也是这张脸的原因,难道我越乐雅换套衣服就不这样了?既然如此,我干嘛不穿最美的去?我可是大越越皇后一族,怎么也不能丢了份儿。还有,你以为她们穿的会比我素雅?论奢华啊,咱们可远远不及皇城里的那群……”
沈念安就喜欢这样的越乐雅,似乎永远充满自信,张扬如此理所应当。
待沈念安换好后,越乐雅一把将她拉至镜前,瞧着铜镜里,满意地点了点头道:“云裳衣的师傅手艺果然不错。来,转个圈儿看看。”
沈念安扯扯嘴角,颇为僵硬地拎着裙角转了个圈,有些尴尬又有些不安:“怎么样?”
她的这件衣裳相对而言就比较低调了,上身烟霞色绣花锦衣,下着流彩暗花云锦裙,接袖和裙边处用了和越乐雅一样的妆花缎点缀。
她自知压不住重彩,特意嘱咐了成衣匠不要太张扬,却也不知这穿上身后效果到底如何。
单看镜中与那件大氅一比,自是落了不少下风。
她不自觉地又往铜镜前凑了凑,唔,胸前平平,身材普通;皮肤尚可,却不够白皙细腻;一双眼睛倒是乌黑灵动,却又被眼上那对剑眉夺了光彩;鼻梁笔直挺拔,双唇却是略有些浓厚……
“若我是个男儿,应该算个美男子,可惜啊!可惜!”
“确实可惜,要不然本小姐就嫁了。”
屏风外两个丫鬟相对无言。
有没有人来管管这两个?
午后,越乐雅还有事儿,沈念安便早早离开了。
回家途中,秋葵忍不住在轿外问道:“小姐,咱们确定穿这件去吗?”
她总觉得自家小姐和越小姐穿类似的衣裳并不太好。
感受到秋葵询问里的小心翼翼,沈念安不禁笑了笑:“嗯,就穿这个吧,不是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吗?小爷我这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就决定是它了!”
风头,这种事,可不是她一路人人设该出的,她就好好在主角光环旁,做一个安静的闲人就好了……
***
轿子一路摇晃,沈念安掀起窗纱朝外瞧了瞧,见天色尚早,又想念东市的喧嚣,便吩咐道:“难得出府放风,听闻东市新开了家酒楼,秋葵,咱们去试试吧!”
今日的东市果然不负所望得格外热闹,离了老远便看见前方酒楼门口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沈念安踮起脚尖,凑上去想要围观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可奈何身高不够,只能看见一个个大大的后脑勺在眼前摇晃……
“里面发生什么啦?”
“不晓得,我也是围观的。”
“……”
“好像是小王八又欺负人了。”
正好瞧见有个人从人群中出来,沈念安捉住机会,发挥出她日常凑热闹几十年的经验优势,缩起手脚就这样钻了进去,却急得圈外的秋葵直跺脚。
“嘿~爷我今天就仗势欺人怎么啦?小美人,不留下芳名,爷今天还就不让你走了!是不是啊?”
“就是!小娘子不要害羞嘛!哈哈!”
多么熟悉而经典的对白!
多么耳熟又欠抽的声音!
一群刺耳的男人奸笑声传来,沈念安伸头一瞧,可不耳熟嘛!
领头的果真就是这东市一霸——自称“小霸王”的兵部郎中之子王赛。
这人平日就好勾搭一些兵痞,仗着老爹的官职,在东市横行霸道,最可恶的是此人有些好色,只要遇见美人就走不动路,总爱趁机吃点豆腐。东市不知多少姑娘都被他在言语上欺负过,实在令人可恶!
话说,他也曾想要调戏过越乐雅、甯瑶,但最后却被狐狸甯瑶狠狠戏耍了一番,还得了个“小王八”的外号,传播甚广。
但王赛也不是吃素的,多年间,双方你来我往不知道多少回合,从少不更事斗到大家都快娶妻嫁人了,还是一直势如水火。
沈念安终于挤到了第一排,满以为可以安心看戏了,再却没想,被这“小王八”调戏的美人竟也是个熟人。
秋意心?!
“小女子初来乍到,不慎冲撞了王公子,是我的不是,但还……还请王公子予个方便,各退一步如何?”被丫鬟护在身后的秋意心一面强装镇定,一面四下张望着寻找离开的机会。
但这却更暴露了她的虚张声势。
这几日,她过得其实很是不好。
她口中的娘亲,其实并不是她的生母,她的生母只不过是一个善于抚琴的歌姬,珠胎暗结后,嫡母咬牙留下了她们母女,但没过多久她的生母便因病离世了,留下她,小心翼翼地活在嫡母鼻息之下。
这般不堪的身世,她不敢对任何人说起,更何况,此一时,她终于得到个能改变以后人生的机会,她更是不能行差踏错一步。
半年前,嫡母的表叔传来消息,说是需要一个善琴艺的血亲入京待选,侍奉贵人。
嫡母便将她认作了自己的嫡女,带她来京。可这一连几日都没有表叔的半分消息,多番打听后,嫡母听闻各府公子小姐都陆续收到了花朝会的玉牌,更是坐立不安,心情烦躁。
丫鬟劝她出门散心,她也不想在家里触眉头,便同意了。
也许合该她倒霉,丫鬟领着她穿梭在人群中,不知为何,竟撞上了酒足饭饱后带着一群小弟到处晃荡的王赛。
美人投怀送抱,小霸王怎么会放着如此大好机会有便宜不占?
口里花花,若是对上沈念安她们当然没用,但秋意心面皮薄,几句话便叫她两眼泪汪汪了。殊不知,这种泪珠要落未落的怜惜感,却让人更想狠狠欺负她一把。
于是,便有了先前的对峙。
话说回来,沈念安眼见秋意心、王赛后,默默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实力,本想先离开搬救兵为上,谁晓得这一转身恰好踩着一陌生妇人的脚,而这妇人一看就是深得泼妇骂街真传之人,那嗓子,吼得……
“哎哟,我的亲娘!混小子不长眼,踩死老娘了!”
“嘘!嘘!”
沈念安好想挖个洞将自己赶快埋了!
但还是来不及了……
“沈小姐!”
呃,看来走不掉了。
喊她的是秋意心的丫鬟,隔着王赛的人墙,正伸着脖子朝她求救道:“沈小姐,我家小姐与您认识的。”
“沈姐姐救我!”
秋意心也瞧见了人群中的沈念安,投来了求助的目光。
“沈念安,怎么哪都有你?你又想来坏我好事?”
不意外,王赛当然也瞧见了,他四下望了望,没看见其他几个女霸王,顿时稍稍放了放心。
围观的吃瓜群众向来易煽动,眼见着又扯进一人,顿时眼神就热烈了起来,看来又是一场好戏啊!
而此刻的沈念安,真的骑虎难下了。
她咬了咬牙,心道:没办法,豁出去了,怕事可不是她沈小爷的作风!于是一跺脚,便站出了人群:“小王八,不是听说你被吓病了吗?好像还请了道士来做法?这么快就能出来欺负人啦?看来这道士还真有些本事,要不要给大家介绍介绍?”
人群中传来一阵笑声。
王赛似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顿时气红了脸:“哼,我还没找你们算账,你还到敢来管爷的闲事?”
他想起,沈念安、甯瑶、越乐雅、秦思语这四个女人上上个月故意在他身边放消息,说西山山麓有前朝的神兵藏在那,他当时也没多想就和几个兵营的朋友去寻宝了,哪知道那里竟是个乱葬岗,午夜飘荡的鬼火将几个糙汉子吓得回来大病了一场,他娘不放心,竟找来道士来家里驱邪,这事闹得沸沸扬扬,让他好不丢人!
事情过去后,他越想越不对劲,顺藤摸瓜发现果真是这四个女人搞的鬼,恨得他生生劈断了几根练武的柱子,也折了自己的手掌。
伤筋动骨一百天,现在倒好,他没找过去,人却自己送上门了!
“说起来也不算闲事,那位小姐,就是你在调戏的那个,是我的朋友。欺负她?没门!”说着,沈念安昂着首、阔着步,假模假势地绕过人墙,往秋意心面前一站,还挺了挺胸。事到临头,她突然觉得自己帅爆了。
“你没门?爷我还没门呢?别说就你一个了,就算甯狐狸她们都在,爷也没怕的!给我拦着!”一声令下,王赛的几个跟班在她们眼前围了个半圆,将她们所有出路都堵住了。
孤军奋战,外加身高不够,沈念安瞬间在气势上矮了一截。此刻,她好想自己也有一身仲孙艺那样的好鞭法,打得眼前这一群人桃花满面红!
“好啊!不让我们走,那你想做什么?”破罐子破摔,她也索性耍起了赖。
这一问却让王赛愣了,他其实原本只想问问这美人的名字,也没想做些什么,现在却骑虎难下,都怪沈念安,这女人捣什么乱!
跟班们看着王赛,王赛看着沈念安,一时场面竟有些尴尬。
纸老虎就是纸老虎,真让他做些什么大恶事,他也不敢。
甯瑶对王赛的评价,看来很是到位嘛!
“我,我不管,爷今天就是不放你们走!来人,把爷的神兵拿来!”
众人这才注意到墙角还蹲着个王府的家丁,正怀抱着根杆子打瞌睡,再往上看,这杆子竟是支一人多高的银枪,枪头闪着冷光,让人不寒而栗。
“人呢?!”
家丁猛地惊醒,起身忙抱着银枪冲将过来,枪身左摇右摆,系着的红色长缨四下乱舞,周围的人都不由地退开了几步,免遭池鱼之殃。
“来了,来了,小的来了!啊——”
也不知是他自己脚下打结,还是有人故意使绊,总之,那家丁竟在快到眼前时跌了下来,手中的银枪竟然直直向着沈念安她们倒下!
一场血光之灾,似乎已成必然!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声音突然从人群外响起,声音洪亮,竟然隔了如此之远也异常清晰。
“为难女子,恐怕不是什么英雄所为吧?”
预料之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
沈念安感到肩膀被什么人一推,身子便不由自主地朝边上倒下。
抬眼,瞧见的竟是一只坚实的臂膀,生生挡下了那看似千斤重的银枪,手臂上护着的铁片,竟都生生凹进去了几分。
英雄救美,英雄救美,确实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美人救美,诚然,她也不是什么美人,所以救美这种事,还是得靠真正的英雄来做!
看着倒在“英雄”怀中的秋意心,跌在一旁的沈念安如是想到。
你看,不管套路深不深,管用才是硬道理。
千百年来,无数的实践证明,英雄救美的桥段,绝对是言情界的第一大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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