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三日 1
还在人间的时候,我除了自己的名字(亚历克丝)以外,还有一串又臭又长的“封号”:
比尔·多伦菲尔德之女。(而且这还是我的中间名哦——对,各位想的没错:亚历克丝·“比尔·多伦菲尔德之女”·多伦菲尔德。但这不重要,至少就这特别的“最美好的一天”而言,这中间名无关紧要。)
玛克辛·多伦菲尔德之女
伊夫琳·费尔斯坦之外孙女
哈里·费尔斯坦之外孙女
莫里斯·萨利斯之外甥孙女
我确定各位已相当熟悉我外婆外公和我舅公了。当我还在人间时,即使他们三位已离世二十多年,我在某些场合中还是会以伊夫琳·费尔斯坦的外孙女或哈里·费尔斯坦的外孙女或莫里斯·萨利斯的外甥孙女受人引荐。每逢有人走上前来对我说:“这不是伊夫琳·费尔斯坦的外孙女吗?她真是一位道道地地的淑女呀!”我总是十分开心。
我一向喜欢听人称赞我的家人。
看,我不但有一群好友,也有一卡车好家人。我的家人统治着整个费城社交界。印象中,我不记得他们哪一个人的电话有哪一刻没在响的——除非刚好有人在讲电话。而他们总是在讲电话。
每次我妈整晚抱着电话,我爸就会笑她。
“这是遗传。”他大笑,“你外婆遗传给你妈的。电话公司永远不愁没饭吃。”
爸爸说的没错。每当我想起外婆,眼前总会浮现出她坐在厨房靠墙的黄色电话机旁边,紧抓着话筒聊谁穿什么去谁家派对(以及她们脑袋里在想什么)、筹划晚宴,或者讨论去泽西海边出游的事的场景,她一讲就会讲好几个小时。外公外婆总是有接不完的邀约,他们家的冰箱门上无时无刻不贴满婚礼、犹太成年礼,以及各种名目的慈善宴会邀请函。莫里斯舅公住在外公外婆家隔壁,他的情况也差不多。不是出门赴约,就是窝在附近酒吧,跟他那群万年光棍党混在一起。
还有一场又一场的舞会。
外公外婆热爱跳舞。就连来我家陪我,到了某个时间,他们也会打开留声机、摆上唱片,来一段曼波或伦巴,要不简单的两步舞也行。他们的舞艺也颇为精湛。每一位认识我外公外婆和舅公的人都知道,这三人都是舞林高手。
外公外婆在家庭录影带中留下的最后身影,是一小段他们在厨房跳舞的影片。画面一切换,变成我外公和我妈、莫里斯舅公和我外婆双双起舞;接着四五岁的我出现在画面中,和外公外婆一起跳舞;然后外公把我举起来抱在怀里,带着我——以及大家——一起跳两步舞或是华尔兹。我不记得这段视频是谁拍的。我猜是我爸,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没出现在画面里的人。这段视频没有声音,但每个人都对着镜头说话、微笑、扮鬼脸。以前每当我心情低落的时候,我都会放这段视频来看。虽然它只有三分钟左右,但我需要的全都在里面了。它总能带我回到外公外婆和莫里斯舅公依然在世的那段时光,带我回到我们家最平凡、最简单的那段日子。我的家人全是享乐主义者,他们一辈子都在享受人生。
我好希望能把外公外婆和莫里斯舅公在世的每一天当作我第三个最美好的一天。除了佩内洛普以外,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过我并未将他们归类为朋友,因为他们是亲人。)在我一生中,没有人能像他们三个人一样和我这么亲近、这么了解我。直到我十二岁前,家里的笑声仿佛从未停止过。
诚如我之前提过的,他们不放心把奇迹宝宝交给临时保姆照顾,因此他们必须轮流看管我。感觉有点儿像轮班制。假如周六晚上是外公外婆顾我,那么第二天必定是莫里斯舅公。我想我在第二篇“最美好的一天”里也曾告诉过各位,我会跟他们打桥牌、看老电影,所以我爸妈几乎每个周六晚上都不在家。
不过,爸妈以外的其他人倒是常常窝在我家。当然,周六晚上的活动最是特别,但说真的,我几乎没有一天不会见到外公外婆和我舅公。我妈说,她跟我爸刚结婚的时候,我爸非常受不了她的家人天天跑来我家串门子,甚至厌烦到要我妈告诉他们别太常来。(如果你了解我爸,你就知道他要我妈跟外婆说这件事有多好笑。我想……不,我很确定,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令我爸害怕的人就是我外婆。)
“你回去告诉他,他跟你结婚就代表他把你的家人全娶进门了!”外婆这样告诉我妈。
爸爸听完妈妈转述外婆的话,一句话也没说。从此以后,我外婆再也不需要做任何说明,我爸已彻底认同把美丽的玛克辛·费尔斯坦娶回家的后果了。
以前我常说莫里斯舅公是我的圣诞老人。无论何时,只要见到莫里斯舅公,他总是有礼物给我;而我刚才说了,我们几乎天天见面。他送我的礼物包罗万象,从救星牌薄荷糖到真人大小的乡村娃娃(),无所不包。(八岁那年,我办了一场简单的结婚典礼,把乡村娃娃许配给的长颈鹿。所有多伦菲尔德、费尔斯坦与萨利斯家的人全部到场观礼。)
莫里斯舅公在南费城开了一间酒类专卖店,地址是布罗德南街二三○一号。大家都说他是禁酒令解除后第一个取得卖酒执照的人,但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弄到的。我得提醒自己等一下记得问他。我觉得莫里斯舅公有过一段无人知晓的秘密生活。正如我曾告诉各位的,莫里斯舅公终生未娶,因为他认为自己有义务在我外曾祖父母死后负起照顾妹妹们的责任。后来姨外婆们一个个过世了,于是我外婆对他说:“我可以照顾我自己。你赶快给自己找个好女孩吧!莫里斯!”那时他大概八十岁了吧。
可是他依然单身。我看过他跟不同女子出游约会的照片,但他还是没结婚,因为他不容许任何事妨碍他照顾家人。我好钦佩他,各位想必也一样吧!
“二战”期间,莫里斯舅公尽力确保我外婆有袜子穿、我妈有泡泡糖嚼(当时这两样东西皆难以取得)。在克什米尔羊毛风靡一时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妈一个人就有六件羊毛衣。他是我们所有人的圣诞老公公。
好啦,现在你们知道费尔斯坦与萨利斯家族的大小事了。看得出来他们有多特别了吧!
我先前说过,我希望能描述一卡车多姿多彩的日子给你们听;但是既然我办不到,那么我决定和各位分享记忆中与他们共度的最后一天。(如果你们有在数的话,这应该是本报告第三篇“最美好的一天”。)
开始之前,我得先说几件事。我的外公外婆和舅公都有心脏方面的毛病,不过不是太严重,只要饮食健康、避免剧烈运动就行了。(其实除了偶尔跳支舞,这三人是根本不运动的。)印象中,他们在世的最后几年吃东西都不加盐,他们两家的所有食物通通不含盐。除非再也不能吃盐,否则你根本不可能体会盐究竟能让食物变得多美味;而他们不再碰盐之后,他们家的晚餐就再也不一样了。不加咸奶油的玉米或不加盐的马铃薯泥?难吃。红烧鸡肉不再加番茄酱,犹太鸡腿不泡盐水,无酵饼汤不用浓稠高汤增添风味,就连洋葱焙果也不抹奶油了。从那时候起,他们只能吃蛋白配杂粮吐司,还有味同嚼蜡又干巴巴的鸡胸肉或白肉鱼。十一岁的我只注意到这些。我没有不高兴,也不会特别不开心,反正事情就是这样。用餐时,外婆会问我要不要加盐;但只要在他们家吃饭,我一概不加。想到自己大大方方地将那白色调味料撒在食物上,我心里便一阵不舒坦:他们不能碰盐,却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我享受,这感觉像一巴掌打在我脸上,所以我也决定不加盐了。哦,还有,外婆还得在手臂上贴一块贴布,有点儿像大片的创可贴,贴在手肘上方。我问她那是什么,问她是不是跌倒受伤了,她告诉我那块贴布抹了甘油,而甘油是一种可以让她舒服的药。当时我怎么也搞不懂,为何在手臂上贴一片含药贴布就能让她舒服些?但我后来知道答案了。
尽管如此,我们家的生活仍然一切正常,没有人为了贴贴布、不吃盐而不开心。又或者也许有人不开心,只是他们不会在我面前发作(不能当着奇迹宝宝的面发脾气);但我完全不记得有哪件事令我起疑,察觉到不对劲。
好,总之各位真的只需要知道这些就够了。
好了,印象中我最后一次与他们三人共度的那天,费城的沃尔纳特街剧院正在上演《安妮》(),我为此兴奋得坐立难安。我们计划要好好疯一晚。他们让我邀佩内洛普一起去,还让我选餐厅。我挑了默里餐馆,因为我超喜欢喝加了卷心菜的罗宋汤,但外婆说:“我煮的罗宋汤比他们的更好喝!选个更好的地方吧!”于是我选了红花日式料理()。
“他们的菜很咸哦,”外婆抱怨,“你的品位不只如此吧?”
于是我选了我知道她会喜欢的餐厅。
“那我们去布克邦德(’s)好不好?”我想逗她开心。
“真是好主意,”外婆拥抱我,“你真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女孩!”
各位也许不知道,布克邦德是费城极出名的海鲜餐厅,自开业以来,大概已经屹立百年之久。外公外婆和舅公从年轻时就常去打牙祭,我爸妈也一样,它永远是我们的口袋名单之一。如果拿不定主意上哪里吃饭,去布克邦德就对了;无论你想吃什么,他们都有,即使你想要的是无盐餐也不成问题。
布克邦德最好吃的是草莓蛋糕,这是我选它的原因(当然,外婆的威胁和利诱才是主因)。
那晚我们全员盛装赴宴:外婆、妈妈、佩内洛普和我穿着晚礼服,老爸、外公和莫里斯舅公则穿着正式的西装。外婆总说,进剧院务必盛装打扮,“如此才尊重舞台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她甚至还打电话给小佩的妈妈,确认小佩会穿礼服出席。往后我上纽约看戏,必定盛装赴会(或者尽可能做到)。但这年头人们看戏再也不盛装打扮了,我为此十分不爽。现在(或者说生前)我是唯一会着正式服装进剧院的人,好感伤哪!
再回到布克邦德。那晚我点了鲷鱼汤,布克邦德的招牌菜之一;小佩点了炸虾;然后我们又合点了一份炸薯条(不加盐,这样外婆也可以吃一些)。我不记得外公外婆和舅公吃什么,但我很确定统统没加盐。
我们家的人喜欢同时开口说话,这个特别的夜晚当然也不例外。坦白说,在佩内洛普明白指出这一点以前,我不曾意识到我们家是这个样子的。她说出口的那一刹那,我仿佛看见一张由言语织成的毯子抛向空中,罩住每一个想评论、想发表意见的人。
“好像你们有一套私家密语似的。”那晚她这么说。
小佩怎么会听不清楚每一个人说的话?妈妈和外婆在聊最新八卦,爸爸偶尔插嘴:“伊夫琳,你们俩在发什么神经?莫特·盖斯柏哪有背着西尔维娅乱来?”爸爸和外公的话题始终围绕着费城人队,舅公插嘴说:“哈里,你疯了吗?费城人有迈克·施密特,应付底特律老虎队绰绰有余。”莫里斯舅公也跟吧台的人聊店里的酒品库存,妈妈打断他们:“莫里斯舅舅,这个是你上周要我试的伏特加吗?好好喝哦!”餐厅里的其他客人偶尔也会过来打招呼,而且为数不少。这种情况对我家而言可谓稀松平常。每次我们一家出门用餐,总是有川流不息的熟人到我们这桌来打招呼。
“是卡萝尔和理查德!”卡萝尔和理查德来到我们这一桌,外婆一见他们即朗声问候。三人旋即聊起费城当日的八卦头条。
“如果周六晚上没看见伊夫琳和哈里在城里出没,那天就不算是周六了。”如果来打招呼的是露丝和卢·戈德曼,他们多半会这样说。
“比尔·多伦菲尔德!”某些小房地产经纪商会一边喊我爸的名字一边走过来,“我们才聊到你前阵子在云杉街的那笔生意呢!”
这类场景屡见不鲜,每次都差不多。所以那晚我一如往常不理会其他人(但耳朵可没放过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只顾着跟小佩聊天,闷头喝鱼汤,任由他们游行般通过我们身边。不过他们的话题偶尔会带到我。“瞧瞧这小姑娘,长得多漂亮,就跟她妈妈一个模样。”露丝·戈德曼也许会这样说,但我始终低头喝汤,趁机对小佩尴尬苦笑。
“我下周一打电话给你讨论那个企划。”某人总会试着从我爸那边拉点生意来做。
“那我们下星期再一起午餐啰?”卡萝尔可能会这样跟我外婆说。
这就是我的家人。
晚餐结束后,我们一起去看《安妮》。各位熟悉《安妮》这出戏吗?我想应该不陌生,但我还是稍微提一下故事背景好了。《安妮》是根据《孤女安妮》这部动画片改编而来的。安妮幸运地被孤儿院选中,送去陪大富翁沃巴克斯老爹过圣诞节。沃巴克斯是城里的钻石王老五。但你也许会纳闷:究竟有哪个成年男人会想找个小女孩一起过圣诞节?但这点不重要,我们完全不怀疑沃巴克斯的动机,而且我离题了。沃巴克斯越来越喜欢安妮(咳,咳,是吗?抱歉我又离题了),想领养她,但安妮认为她的亲生父母总有一天会来孤儿院接她。汉尼根女士(孤儿院院长)十分嫉妒安妮,她怕沃巴克斯先生可能真的会领养安妮,于是便串通她哥哥假扮安妮的父母,佯装要接安妮回家。但结局就像所有伟大的故事一样,好人揭发坏人恶行,安妮也继续留在沃巴克斯家,并成为他的养女。皆大欢喜。
自从《安妮》在百老汇上演以来,跟我同龄的女孩无不为此剧疯狂。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可能是下一个安妮,渴望有机会粉墨登场。达娜和凯丽开始上声乐课。新秀选拔赛将至,校园里无时无刻不听闻高唱《明日》的歌声。我深知自己歌喉不好(不像达娜、凯丽或奥利维娅),外婆曾要求我唱给大家听,但我拒绝了。有一次,我趁着四下无人,偷偷唱给佩内洛普听。
“你的歌声是我这辈子听过最难听的。”她说完,我们双双大笑。小佩是唯一会直指我的错误、对我说真话的人。
但我还是好喜欢这出音乐剧。我好爱这个“小孤女即将见识一个她不曾见过、也不曾想象过的世界”的故事。当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但现在我明白了,因为我就是安妮即将成为的那个人。
我们全坐在舞台侧面的私人包厢看戏。外婆偷偷带了些腰果进来给大家吃(当然是无盐口味)。台上演到安妮被汉尼根女士强行带离沃巴克斯家那一幕时,外婆跟我都哭了。
多精彩的作品!(好奇地问一下:请问天堂也有戏可看吗?我想一定有。如果有,那我超想再看一次《安妮》,我已经好多年没看了。)
看完戏,我们先送佩内洛普回家,然后一家人回到我家后花园,大吃我最爱的“三十一种风味”牌薄荷巧克力冰激凌。那晚天气相当暖和。蟋蟀叫个不停,萤火虫在夜空中飞舞,我挤在外公外婆中间,听大人们聊露丝和卢·戈德曼,以及理查德和卡萝尔的八卦,还有那个油头粉面、想跟我爸抢生意的家伙究竟打哪儿来的。聊着聊着,我听见有人喊我该准备上床睡觉了,于是我进屋刷牙,回到我的粉红色房间,回到我的粉红色四柱公主床,回到我从小到大的“床伴”——史努比狗狗身边。
那晚——如同过去了多少个夜晚——我听着房门外的谈天笑语声,沉沉睡去。
“我要说几次才够?莫特·盖斯柏没有背着西尔维娅跟别人乱来。”爸爸向外婆大叫。
“就我所知,莫特·盖斯柏根本‘硬’不起来。”莫里斯舅公说。
“你从哪儿听来的?”妈妈和外婆同时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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