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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四日 2


  好啦好啦,我不能扭曲事实,胡编乱造。其实博比并没有那么帅。首先,他很瘦。全身都是骨头,连脸上的骨骼都清晰可辨。这家伙是不吃饭的吗?另外,他也长了不少痘痘,尽管数量没有我多,但他那张脸基本上可以说是乏善可陈。还有,以我的喜好与眼光来看,他的卡其裤腰拉得稍微高了点。所以,没错,他一点儿也不帅,但这依旧改变不了“有个男孩在我家”的事实。

  我一定在房里待了超过半小时(我想我把所有的休闲服全试过一轮了),然后我听见门铃响,博比去应门。《十六支蜡烛》正演到杰克发现特德卡在咖啡桌底下、特德告诉他萨曼莎疯狂迷恋他那一段。我好高兴比萨外送员见证了“来应门的是男性”这一事实。那个波士顿比萨屋的外送员来我家送比萨送过好几次了,虽然我们的对话不外乎“多少钱”和“谢谢”两句,但是能让这家伙以为我跟某位男性(而且还是大学生哦)有一腿,这感觉多酷!(虽然这位大学生一点儿也不帅,而且瘦得颈骨高突,双颊凹陷。)

  “比萨送来啰!”博比喊道。

  这时我终于找到我心中的理想休闲服——红色的冠军牌()休闲裤,让我看起来轻了两百克——再配上学校的蓝色运动上衣。我出房门往厨房走,博比已经把比萨盒摆在桌上了。

  “我在家吃过了,”博比说,这话让我怀疑他可能有厌食症,“你如果想吃的话尽管吃吧。”

  说得一副好像我很馋的样子。

  但我就是很馋,光是那钻出纸盒、飘荡在空中的比萨香气就足以令我飞扑过去,但我怎么可能在男生面前这样做?不管这男生有多瘦多令人倒胃口。

  “我也吃过了,”我说,“这原本是要给安德鲁的。”

  短暂沉默。

  “再次谢谢你特地过来。”我又说了一次。

  “不客气。”他说,“其实我刚好在准备期末考试,但我小妹邀了朋友到家里来……安德鲁说这里应该比较安静。”

  “是啊……”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但隐约觉得被羞辱了,仿佛安德鲁告诉博比我住在殡仪馆似的。“我家真的很安静。嗯,那我就不打扰你读书了。反正我也要去把头发吹干。”

  “谢谢。”他低头看着自己带来的书。“哦,对了,”他顿了顿,“如果你想吃的话,那我应该可以来个一两片吧。”

  半个小时后,第一份比萨已经被我们解决到只剩四分之一了。

  “兄弟会的派对烂透了,”博比埋头吃第三片,“我曾考虑加入兄弟会,但有什么意义?那只不过是高中生活的延伸罢了,况且你有多大的肚子可以装啤酒?”

  “我完全理解!”我热情回应,“我是说,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蠢吗?”

  “我想我看起来还是我吧。”他回我一笑,“偶尔醉一次没什么不好,但是每天晚上都喝醉?别闹了。”

  “没错!”我大表赞同,并且发现我开始有点儿被他吸引了。也许我可以指点他一下,叫他裤腰别拉那么高。

  “总而言之,我毕业后打算进教会当牧师,”他说,“这样一路喝到大学毕业成何体统?”

  “没错……什么?”我顿住了,“牧师?”

  “对啊。”他说,语气坚定,感觉相当自豪,“我计划成为牧师,但我爸妈不赞成。他们希望我读医或者当律师,所以才把我送去普林斯顿。但我真正的职业志向是服事神。”

  “那……这表示你不能有性关系之类的吗?”

  我哪知道啊!我只有十五岁,又是个犹太人——被犹太学校退学的犹太人,所以更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不是这样的。”他大笑,“我并不打算成为神父,我只想当牧师。牧师可以结婚生子,跟一般人一样。”

  “哦。”我说,“那就好……我想牧师应该蛮酷的。”

  然后是一阵沉默。我们默默啃比萨啃了好一会儿。我想他大概察觉到,我其实并非真心以为当牧师是世界上最酷的事。于是他转向我,对我微笑。

  “你知道吗,”他说,“我觉得你满可爱的。安德鲁没告诉我。”

  “谢啦。”我不知道我还能说什么。坦白说,我完全不觉得他对我有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是个未开化的十五岁犹太人,而他则是已听见圣召(应该是吧)的未来牧师。我想问他,喜欢异教徒算不算违反戒律?但我决定直接冲了。我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显示我无论在外貌或学识上都是个十分可悲的人,何苦再把事情搞得更复杂呢?

  “希望你别介意。”他说。

  然后他倾身靠近。我不确定他想干吗。此刻,他已经把手上的比萨放回纸盒里,持续朝我靠近——靠近这个头发湿乎乎、穿着运动裤与粉红色毛毛拖、脸上还有牙膏的我。

  “什么?介意什么?”我态度严肃。我真的不知道他想干吗。

  就在这时候,他吻了我。

  我的初吻!(同时也是我人生第四个最美好的日子!)

  起初他只是轻啄一下,轻啄我沾了比萨油渍的双唇。那是个再微小不过的吻,但这微小星火却瞬间引燃我全身的烈焰,让我好想往他身上跳(但首先我得先放下手里的比萨才行)。

  小啄之后,他在我面前定住不动,对我微笑。

  然后是另一记小啄。

  火热呀!火热!

  下一个吻变成我主动进攻。我情不自禁,双唇与未来牧师紧紧相贴的感觉太过美好,好到令我失控。执行胖女孩的初吻说不定也是他未来的职责之一(像那些穿粗布衬衣、鞭笞自己的苦行僧一样),但是,管他呢?哦!这感觉超火辣的!我想要更多。

  于是我主动将嘴唇贴上他,他立刻回吻。我们又搂又亲,忙着用舌头与彼此嬉戏,其疯狂程度有如两块无法分开的磁铁。真希望送比萨的能看见我们现在的样子。博比的口水沾满我的脸——他舔我的脸颊……呃,但我不介意。我用手抹掉口水,继续吻。

  我们在厨房吻了又吻,吻了又吻。我听见莫莉·林沃德对杰克·瑞安说:“谢谢你帮我取回衬衣。”杰克·瑞安说:“生日快乐,萨曼莎。”

  生日快乐!亚历山德拉!

  我们紧紧抱在一起。他频频舔我的脸,我则一次又一次用手抹掉,仿佛不断接吻、不断让彼此的脸颊沾上口水是唯一能让我们活下去的方式。

  “去你房间吗?”他问。

  于是我抓起未来牧师的手往我房间冲,将我们抛向粉红色床罩下的粉红色床单。我告诉他,他的脸和衬衫上都是牙膏。他听了大笑。

  我们整晚都在接吻,吻到两人的脸又红又肿,但谁也不在意。我们只感觉到一股冲动,一股需要一直吻下去的冲动。我听见电话响了几次,但我懒得去接,仿佛我体内所有涉及亲吻与抚摸的需要同时爆炸,逼得我身不由己,只能噘起双唇、在他脸上游走。那些电话是小佩打的,她服药之后好多了。她隐约猜到我不接电话的原因,于是便不再打来了。

  我爸妈则一通电话也没打过。他们信任我。况且,我认为我爸应该不会介意我被将来要当牧师的人骚扰,虽然我猜他可能比较希望对方成为犹太拉比,而非基督教牧师。

  约摸在凌晨两点多,博比终于摸上了我的胸部。哦!感觉真好,胸部当下变成我身上最大的弱点之一。我想是因为我的胸部很小,当男人碰触到它们时,它们立刻化为两颗按钮,朝我全身上下传送最强烈的性冲动。这时我开始像野猪般号叫,但我仍然不在乎。多年以后,我才有脸承认我们当时只是疯狂磨蹭彼此的身体(现在觉得好尴尬),俗称“干炒”(dry****),名列天底下最难堪、最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干过的蠢行之一。不过那晚我们谁也不在意。

  我试着碰他的“小弟弟”,而我也真的动手了。在吻与吻之间,我脑子里不断出现“只管把手往下探”的跑马灯。我边摸索边尝试,但终究还是不行。我知道我这样真的很不成熟,但我就是没办法。所以我整晚在他身上瞎蹭,他整晚摸我胸部,我们俩似乎都觉得还不错。

  我想我们大概在凌晨四点睡去,而我约摸六点钟醒来,床上有个男人使我没办法好好睡。他睡得如此安详,静静躺在我的床单上……我不敢相信他是真的!床上的男人。靠墙摆的一整排洋娃娃。那一刻,我完全无法判断究竟哪一方比较突兀。但那是史努比狗狗最后一次出现在我床上,我一看见它便立刻抓起它塞进床底下。说不定它到今天还待在那里。

  除了客厅的电视机传来的噪音(整晚没关),整间屋子没半点声响。我想下床关电视,但又不想吵醒博比。我希望他继续待着,但同时又有点儿不希望他在这里。我并不觉得自己爱上了他,但是有个男孩——而且是大学生——躺在我床上,这个事实令我好希望手边正好有部相机。只是电视机的噪音吵得我快烦死了,我只好下床去关掉它。回到房间时,博比已经醒了。

  “哦。嗨。”他坐在床上羞怯地微笑。他的裤子和衬衫还在身上,睡得有点儿皱,但至少还算整齐。他滑下床,顺了顺衣服,把衬衫塞好。他又把裤头拉得过高了,真是个土包子。不过念在他是我房里的男人,这次就算了吧。

  “嗨。”我也怯生生地笑。真的好尴尬。

  “看来我昨天晚上没念多少书呀!”他大笑。

  “是啊,我想也是。”我站在门口点头。

  “那……我该走了。”他迅速接口,“今天我得努力赶进度了。”一副他真打算从早上六点半开始赶进度似的。反正我也不在乎。虽然我好想找个男孩厮守一辈子,但他碰巧不是那个人,所以我一点儿也不难过他急着走。坦白说,我好累。

  “好。”我说。

  我送他到门口。

  “很高兴认识你。”他说,表情尴尬。

  “我也是。”我顺手开门。

  然后他走了。

  他会打电话给我吗?我真的在乎吗?才不呢。也许这么说稍嫌冷酷,但我只是从他身上得到我想要的。我想他也一样。

  然而当我看见镜中的自己,差点没被吓死(但我们都知道我没死)。昨晚上床前,我的头发已乱到不能再乱;经过一晚上的折腾,这下子简直是糟到不行:一侧压扁平贴在头上,另一侧又乱又蓬,活像做坏的科学实验。

  我当场将博比忘得一干二净。我在镜子里看见一头怪物,非常恐怖的怪物。到底有哪个脑筋正常的家伙会饥不择食到想亲吻一个长得像我这样的怪物?这并非自怜,而是实话实说。我需要做全身整形手术。

  他没再打电话给我,我也没再见过他,直到多年后我们才又相遇(就是那次与他和安德鲁不期而遇)。结果他没当牧师,他在卖牙科器材。我在多年前的那个晚上并未受他吸引,多年后再见他亦毫不心动;然而,博比是我永远的初吻,光凭这一点,他在我心底永远是美好而特别的。虽然我后来有过不少机会与不同男士接吻(其中不乏与当时的博比一样毫无吸引力的家伙),但他依然是我吻过的最棒的对象之一。

  第二天,小佩问我前一天晚上是怎么回事。她要知道细节。但问题是根本没多少细节能给她。我们整整亲了五个小时,他摸我胸部,我的手不曾低于他的裤头(身体难堪的磨蹭除外),就这样。

  但无论如何,这次经历改变了我的人生。不仅有人吻过我、抚摸过我,甚至想要我……至少那晚是如此。

  我的爆炸头整整过了八个多月才恢复正常,小佩后来也跟安德鲁分手了。是小佩提的,原因我忘了,但我想她只是厌倦他了。小佩没办法跟男人维持长久关系,她总是渴望自由。初吻发生后九个多月,我再次尝试接吻;但这一次,我同时也失去了童贞。对方是谁不重要(如果各位真想知道……那人好像是哈弗福德大学的学生),真的,夺走我第一次的人是谁真的不重要,就像初吻,我只是想赶快跨过这一关罢了。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在乎爸妈频繁外出、独留我一个人看家。

  坦白说,我鲜少“独自”看家。

  我从来不是个把性爱看得很重的人,现在还是一样。

  但接吻则另当别论。对我来说,接吻是两个人能共享的感觉当中,最亲密的一项。我想我一辈子都在寻找一个吻,另一个如初吻般美好的吻。

  ·感谢老天赏脸!·

  那到底是什么鬼声音?

  见鬼了,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我一直听见敲击声。那该死的到底是什么声音啊?

  哦。原来是亚当。

  他看起来真可爱。瞧他那身棒球衫配棒球帽……哟,那小可爱还穿了防滑运动鞋呢!他在后院弄了一个棒球练习场。我站在房间的窗户前面,看着棒球朝他飞去。这一棒挥得漂亮,外公铁定会大为赞赏。他连连挥棒,球一个接一个飞越十英亩大的后院。他打得真好。你一定在想,难不成这又是身在天堂无所不能的把戏?还是他生前原本就是个能把球打出全垒打墙外的重炮手?

  真是见鬼了。此刻我本该跟他一起在后院的。假如他甩了我,我一定会在院子里弄一套棒球设备,用棒球问候他家每一扇窗户。

  他实在是个好男人。

  我实在是个大傻瓜。

  “我挥!我挥!我挥挥挥!用力挥呀!”我站在窗口大叫,想耍宝引他注意。

  然而他却被我吓了一大跳(这可不是我的本意),而且他不但没击中球,反倒惨遭球吻(球速铁定超过每秒一百五十千米)。

  “哦!完了!”我大叫着冲下楼,夺门而出,“我来了,我来了!”

  当我抵达他家后院,他正好挥棒击出另一个球。

  “你没事吧?”我边喊边冲向他。

  “我没事,”他说,再度挥棒,“根本不痛。”

  “也是啦,”我说,“我一时忘了这里是哪里。”

  我傻傻地站在他的打击笼外,手足无措。他无视我,继续击球。

  “嘿,我想跟你道歉。”我开口。

  “我不想听,亚历克丝。”他回敬我。

  “你听我说,我想过了,而且我真的觉得很抱歉。我只是被吓到了,我太蠢了。”

  “难道你不曾想过,死掉,然后上来这里,这对我来说也很难接受吗?”他说。

  “我当然知道这很难接受。”我说,“发现自己死掉就已经够吓人了,更困难的是我们还得习惯这件事。”

  “所以我们一起熬过去到底有什么不对?”他问我却不看我,继续挥棒。

  “我也想啊!”我告诉他,“我真的想。可是我碰到了一些事……我不想这么快投入感情。”

  “你到底碰到了什么事?”

  话已到了嘴边。天知道我有多想告诉他,但不知怎么了,有个念头阻止我,不让我说。他这么好……我这么烂。

  “我只是……”

  告诉他呀!你这个白痴!

  “听着,我不能告诉你是什么事,但我希望我能尽快摆脱它。”

  “你真的发生了什么事?”他问我。一个球直接击中他的肩膀。

  “对。”

  “该不会是你命不该绝之类的吧?”

  “不是,没有人搞错。我注定被那辆迷你撞上,我死了,但不是……”

  “所以到底是什么事?”另一个球往他背上砸。

  “拜托你把机器关掉好吗?我知道我们在天堂,但我就是不喜欢看到那些球一直往你身上砸。”我说。于是他把棒球机关掉。

  “亚当,我跟你说,我现在遇到一件很蠢的事。我保证以后会告诉你,但可不可以请你现在先不要问,只要相信我就好?”

  他深深吸了口气,看似正在考虑我的要求。

  “好吧,”他说,“你有你的理由,我尊重你的理由。不过不管是什么问题,我都希望你没事。”

  “嗯,我没事。我想事情很快就会过去了,然后我们会一起好好嘲笑这段过程。”

  “哦,是那种事吗?”

  “是啊,就是那种现在看起来好像世界末日,但一两个月之后回想起来却只会觉得好笑的事。”

  希望如此。

  “那,还是朋友?”我问他。

  他想了想。

  “嗯,是的。”

  我们杵在那好一会儿,不知下一步该如何反应。我真的好想吻他,但我知道我不该这么做。

  “你想打几个球试试看吗?”他问。

  “我打得不太好,不过,试一下好了。”

  “我一直打得很烂。”他把投球机打开,“但现在我可是汉克·阿龙()哦!”

  他把球棒递给我。我挥棒,球飞过他家屋顶。

  “还不赖嘛!”他说。

  “是啊!而且这还是我第一次玩棒球机呢!”

  我们轮流挥棒,玩到两人都累了,最后决定用脸接球。

  “瞄准你的眼睛!”他大笑,“打中那边的声音最酷了!”

  我们就这样继续任球砸脸,一玩玩了个把小时。我知道这样很蠢,但犹太公主和投资家竟然也能打得像汉克·阿龙一样好,这难道就不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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