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屋 > 最美好的人间十日 > 第23章 第七日 1

第23章 第七日 1


  有时候我会想,要是我没拿出最后剩下的八百美元,买下我的狗狗小蜜桃,不知道我的人生会怎么样。是呀,也许有人会说,要是当初我没买下它,现在我就不会在这里了。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个。

  我要说的是,在我刚搬到洛杉矶、还没买下小蜜桃之前,日子真是糟糕透顶。从我抵达的那一刻起,仿佛一切都乱了套。我心里有一部分确实以为机场会安排盛大游行——比方说一支拥有七十六把长号的鼓号乐队,以及打扮得像乐器推销员哈罗德·希尔()的人,举着旗帜,欢迎我这位迁入洛杉矶的新成员。

  但另一部分的我,也是神志比较健全的我却深知,不会有人在机场等我。主要是因为除了达娜,我在洛杉矶半个人也不认识——这也是我出发之际,小佩和我妈最担心的一点。

  “这是洛杉矶警局的电话,如果有问题就打给他们。”我妈边说边把号码塞进我的口袋。

  “我朋友的朋友的哥哥最近才搬到加州,想找喜剧编剧的机会。这是他的电话号码。”小佩把电话号码塞进我另外一边的口袋。

  换句话说,我其实应该准备得更充分再出发的。但各位也知道,我急着逃出费城这个大旋涡呀!

  好歹达娜到机场来接我和我的家当了。只是她穿着我帮她做的伴娘服来接机,个人不甚欣赏。

  “我觉得我一定能找到机会穿它呀,多少派得上用场。”她揶揄道。

  好吧,真够糗了。

  关于“生活在洛杉矶”,有件事各位一定要知道:假如你在这里只认识一个朋友——以我的例子来说就是达娜——那么,此地毫无疑问是地球上最寂寞的城市了。我知道不久前我自己说过,人一辈子只需要一个真正的朋友,但这不代表你不会偶尔希望自己有一大堆朋友。

  首先,不晓得各位还记不记得,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有首歌的歌词是“洛杉矶人不走路”(.A.)?这句话再真实不过了。洛杉矶街头没有半个行人。假如碰巧你在走路,根据我的经验,其他人会在车里瞪大眼睛看着你,好像你是游民似的。假如你的购物袋不幸破了,里面的东西滚落一地,别说有人帮忙,路过的车子就连减速也不愿意,而你还得像游戏“青蛙过马路”()里的青蛙一样,在车流中穿梭捡拾散落在车道上的健怡可口可乐。我在这里遇过最接近“受人帮助”的经验是,有位驾驶着迷你房车的妈妈对我大叫:“趁你还没被撞死以前天杀的快闪开啊!”哈,早知道就该听她的话。

  最初几个星期,我真的很努力想跟这里的人变熟。但事实是,这里没有那种一旦你开始经常出没、要不了多久大家便能认得你的地方。倒不是说洛杉矶没有酒吧、俱乐部、夜总会一类的地方,而是像达娜说的:“你不能自己一个人去。你得集体行动。”

  “如果不去这些地方,我要怎么集体行动?”我问她。

  “我想这问题的确有些吊诡。”她叹了口气,出门上班去了。

  我原本设想的光明人生却落得再平凡孤独不过了,而且我连一个电影明星也没见过。

  至于找工作的事就更别提了,要多惨有多惨。达娜是派拉蒙影业公司的制作助理。起先我以为我可以找到一份像她那样的差事,因为这工作看起来挺适合我的,毕竟我可是为了电影《愤怒的葡萄》才搬来加州的啊!那些电影人铁定会欣赏我。达娜设法帮我安排了一次面试,应征导演助理。我走进去,坐下来,如数家珍地说起我最爱的电影,但对方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好,好。那你会用吗?”

  “我什么都会,”我告诉他,“快点安排我上班吧。”

  事实上,我爸担心我“什么也不会”的忧惧竟然成真了,我连一份临时工也找不到。因为我不会打字、不会操作电话转接系统,所以当不成总机话务员。我在一家法律事务所才上第一天班,他们就叫我第二天不用来了,因为我用掉五大包纸还搞不清楚复印机该怎么用。那天晚上,我把当天赚的钱全拿去买创可贴了,因为我被复印纸割得满手是伤。

  刚到洛杉矶的第一个月,我每天晚上都在哭。

  签完公寓租约,买下少了一辆后座、润滑油管和刹车油管都有破洞的二手萨博车(Saab)之后,我妈塞给我的钱就只剩八百美元了。我这辈子头一次体会并且明白钱的价值。我缩衣节食,靠拉面和奶酪爆米花度日,结果碳水化合物使我的身材越来越像一个球。

  “我觉得你应该搬回来。”小佩说,“跟你爸说他是对的,说你没办法照顾自己,然后回他公司去上班。”

  “我怎么可能跟他说我错了?”我哭道,“他再也不会尊重我了。”

  这片愁云惨雾中的唯一一道光芒,是贝弗利中心购物城(),就在我租的公寓几条街外。这幢公寓正对一幢大楼,采光极差。住在我隔壁的家伙吸大麻吸得超凶,烟还飘进我家,把我搞得更加神经兮兮,因为我原本就觉得大麻会使人痴呆。在这种情况下,贝弗利中心理所当然成为我的避难所。盖普(Gap)和香蕉共和国()的商品宛如某种异地原乡,使我感觉自在多了,它们有点儿像你在国外遗失护照时会伸出援手的驻外使馆。盖普用柔软舒适的棉T恤和牛仔裤守候你,随时抚慰你的心灵。

  不过,那里有家小店总是令我流连忘返。这家店铺可说是催生我另一个“最美好的一天”(也就是本篇报告的第七天)的推手。

  每当我面试失败或者连半个面试机会也没有,只能伤心返家时,我常常发现自己下意识地朝贝弗利中心的“宠爱”宠物店走去。“宠爱”是一家贩售猫、狗、鸟、兔子(偶尔兼卖天竺鼠或小老鼠)的小店。除了兔子和偶尔出现的天竺鼠(它们在店铺中央有专属的独立围笼)之外,这里的动物全都住在玻璃橱窗里。购物中心里就属这里人最多。人们总是挤在这里,拍打玻璃,吸引小吉娃娃或巧克力色拉布拉多小狗的注意。(虽然旁边明明写着“禁止拍打玻璃”,但我想这只能说是本能使然。有谁能走过关着可爱小狗的笼子而忍住不去敲敲它的窗子呢?)

  总之,橱窗里有一只小狗特别吸引我的注意。它是一只好小好小的小米格鲁犬。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走向橱窗敲敲玻璃,它看着我的眼神仿佛它每次都能认出是我。我一走进店里,它小小的棕色眼睛立刻亮起来。我好爱它甩动那一身棕色皮毛(它背上还有一圈白毛)的样子。注意到它的人不只我一个,实际上它是整家店里最可爱的小东西。然而不知为什么,它看起来好像已经认识我了……吗?

  某个周四晚上,我坐在空荡荡的公寓里。那天我去应征一份制片厂的工作,结果又失败了。我突然想起橱窗里的小狗。

  我需要新生活。它需要新生活。我知道我需要一张沙发,还需要一套桌椅吃早餐。我需要几件新衣服应付面试。我需要的东西实在太多,但只有一样是我真正想要的。一旦想通这一点,你会把最后剩下的八百元花在哪一边?需要的,还是想要的?

  所以,拿着仅剩的八百美元,我决定去把那只小米格鲁买下来。

  当我走进宠物店,一名年纪与我相仿的年轻女人正试图把我的小狗塞进一只芬迪()狗提包里。

  “如果塞得进去,”一位唇蜜涂得太厚的女人对店员说,“那我就要这只。如果塞不进去,再换那只红贵宾试试看。”

  “那只狗塞不进去啦,”我很快反应过来,告诉那个女人,“狗提包太小了,换那只红贵宾吧!”

  “不会,它一定进得去。”她咕哝一声,把小蜜桃的屁股塞进提包里。

  就在这个时候,小米格鲁抬头用它大大的棕色眼睛——让我一见钟情的大眼睛——看着我。它是真的非常不想被塞进那只狗提包里,我知道。它用大眼睛巴巴地望着我,好像在说:“快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突然间,这世上再也没有哪件事比得到这只狗更重要了。

  “它太大了。”我以朋友的口吻对那女人说道,“你最好换一只小一点儿的,红贵宾应该不错。而且我听人家说,米格鲁挺神经质的。”

  “也有人这样跟我说哦!”她说,“可是这只狗好可爱。”

  “相信我。”我告诉她,从她手里拿走小狗,“换红贵宾吧,红贵宾比较可爱。我多希望能养一只红贵宾哪!”

  “我不要。”她夺回小蜜桃,“红贵宾太多人养了,这只比较特别。”

  “米格鲁会把你的生活搞得一团乱。”我再次把小蜜桃从她手里挖出来,抱回我怀里,“我表姐有一只米格鲁,她家的东西全被那兔崽子咬烂了。”

  “告诉你,”她边说边企图从我怀里抢回小蜜桃,但这回我抓得紧紧的,“我知道你打什么主意,但是是我先看上它的。”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说,一边开始寻找店员,“麻烦一下,我要买这只狗!”

  “这狗是我先看上的!”女人对朝我们走来的店员大叫。

  “不对,是我。我这一个月天天来这里看它!”

  “把狗给我!否则我扯断你的手!”女人叫嚣。

  “你敢!我发誓我会把你打趴在地上,打到是谁打你你都搞不清楚!”

  “我要结账!”我大叫,同时把皮夹扔给店员。

  “最好那贱狗尿得你整间公寓都是!”女人骂完,旋即像暴风一般呼啸而去。

  于是我买到了这只狗,取名小蜜桃,但我一直相当后悔。我好希望当初帮它取了好一点儿的名字,像是欧里庇得斯()、莎士比亚之类的。反正就是听起来更有学问、更有内涵一点儿的名字,这样我才不会像那种二十出头的普通蠢女孩,用水果帮狗命名,还把狗狗塞进芬迪狗提包里(虽然我根本买不起芬迪狗提包,其实不管是什么包我都负担不起)。好啦,至少我没替它取“公主”或者“小皇后”之类庸俗加三级的名字。

  “你跑去买狗?”我把家里添了新成员的事告诉达娜,达娜问我,“你在想什么呀?你不睡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这样你要怎么早起遛狗?”

  “我会起床。”我告诉她,“如果我必须起床遛狗,我就会起来。”

  “就你目前的情况来说,我觉得这个决定可能不太恰当。”妈妈力劝我三思,“也许你可以考虑把它退回去。”

  “妈,如果你硬要我说出个理由的话,那我告诉你,这只狗能帮助我适应新环境。”我说。

  “可是亚历克丝,你没有任何照顾人的经验啊!”

  “一只狗不成问题啦!”我撒谎,“它是目前我身边最甜美可爱的小东西了。我等不及想让你见见它!”

  于是,我终日只听闻“嗷、嗷、嗷、嗷”的叫声,每日不下数千声,这叫声在提醒我:她们是对的。我的公寓开始出现尿骚味,还有,这小东西怎么这么会掉毛啊?它不只毁了我的克里斯提·鲁布托绒面高跟凉鞋、我最爱的橘滋T恤、我从我妈那儿偷来的璞琪()泳衣上装,还吞了我一对耳环(我花了三百美元带它去宠物医院照X光,后来在家里找到,但已经被它咬烂了),连我跟小佩在广场饭店那晚(第五个最美好的一天)一起买的天鹅绒大衣也难逃厄运——我光想想就觉得心痛。

  我甚至买了一本《居家驯犬手册》。我一遍又一遍地叫它“坐下……坐下!乖乖坐好!”但它一次也没听过话。

  终于,某天的凌晨三点,房东再度打电话来抱怨小蜜桃快把整幢楼给掀翻了之后,我决定放弃教它。那天,我整整耗了半个小时才明白它到底在不满些什么:一只被我关在纱窗与玻璃窗之间的飞蛾(晚上我习惯把窗子关起来)。我知道我根本搞不定小蜜桃。

  然后,又一次面试失败,我打电话给小佩。

  “这又不是世界末日,你只是搞不定一只狗而已嘛!”小佩对我说。“这没什么好丢脸的,”她说,“只不过是做错决定了嘛。我不是说你没有一丁点儿照顾小狗的能力,只是现阶段的你不适合养狗罢了。”

  “你说的都对,”我说,“我会把狗拿回去退掉的。”

  信箱里躺着一封信。信用卡账单,总消费金额两千美元,但其中没有一笔花费跟衣服鞋子或任何奢侈品有关。除了汽油钱,其他全是小蜜桃的伙食费以及一些我认为养狗必备的用品(饲料、洗毛精、爽身皂等)。待我开门进屋,我看见衣橱最上层的衣物——我把侥幸逃过小蜜桃摧残的衣服全塞在那里——宛如雪崩一般倒落在地,而罪魁祸首正咬着仅存的最后一件完好衣物,拖过成堆的破布。

  “你该死!”我冲向破布堆,对小蜜桃破口大骂。

  这下好了。我没有衣服、没有钱,这只狗让我的处境雪上加霜。我受够了。

  我捡起唯一一样没被小蜜桃咬坏的东西——狗笼,把它塞进去,扔进车里,直奔“宠爱”。

  “嘿,”我说,手里抓着狗笼,“我得把狗退回来。抱歉,但买下它是个天大的错误。”

  “哪一只?”店员边问边探头看看狗笼。

  “小米格鲁,我大概一个月前买的。”我说,把狗笼提起来。

  “交易不超过一个月才能退钱哦!你还记得是哪一天买的吗?”

  我哪知道确切日期啊,小蜜桃把收据给吃了。

  “小姐,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想把狗退回来吗?”

  “嗯,”我一时语塞,哭了起来,“我没办法照顾它。”

  “你可以考虑把它送去‘中途之家’。”

  “他们会帮它找新主人吗?”

  “这我没办法保证,不过至少那里的人能给它比较好的照顾。”

  我突然看见这只小东西在某个‘中途之家’的身影。万一没有人认养它怎么办?我忍不住开始想象各种可能的结果。

  “对了,之前有个女人跟我抢着要这只狗,后来她大概选了红贵宾。你能不能帮我找到她,问她还想不想要它?”

  “等等,你就是那个跟另一个女客人吵架的客人?”她笑了起来。“喂!佩德罗!”她把她同事喊过来,“这是那个跟另一位客人抢狗的客人!她想把狗退回来!”

  “拜托!你吵了大半天,结果你根本照顾不了它?”佩德罗大笑。

  “呃,也不是我没办法照顾它啦,”我觉得有点儿受到羞辱了,“只是我最近真的很不顺。”

  “所以你没办法照顾它?可是你之前不是很想要它吗?你还天天来这里看它!”

  “我知道,可是养它是错误的决定。”

  “你们这些人只想到狗狗很可爱、很贴心,可是你们完全不明白养狗是责任。”

  “不是,我明白,我知道我要负起照顾它的责任,但就像我刚才说的,我最近事情太多,真的忙不过来。”

  我这辈子从来不曾像现在这一刻一样,觉得自己是超级大烂人。

  “算了,”我拎起狗笼,“忘了我刚刚说的话。”我走出大门。

  我把小蜜桃放回后座,发动汽车。车子发不动。好极了,真是太好了。我用力捶方向盘。“为什么每件事都这么不顺?我的人生难道就不能有一件事是顺利的吗?”我崩溃了,趴在方向盘上放声大哭,抽噎得不能自已。能像这样大哭真好,我似乎很需要好好发泄一下。然而“你什么也照顾不好”这句话却一直在我脑中徘徊,消散不去。

  我把小蜜桃抱出笼子,套上狗绳,然后牵着它走出停车场。

  我还没办法回公寓去。我需要新鲜空气,所以我和小蜜桃走上拉谢内加大道()。我们再度成为洛杉矶大白天里唯一的行人,但我不在乎。现在我就是需要走路,需要让脑袋清醒清醒。

  我觉得我们大概走了一个小时吧。经过一家又一家店、一辆又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但我对身旁的一切浑然不觉。我只想一直走下去,直到再也走不动、直到我能理出点头绪为止。那天太阳很大,长途跋涉之后,小蜜桃和我都累了,于是我在一家咖啡店的露天座位上坐下来。

  我累得连自己有多失败都忘记了,满脑子只想着“我好累好累”,累得没力气烦恼、没力气担心。现在回想起来,我想我当时应该只是放弃了,投降了。


  (https://www.xuanhuanvvx.cc/xhw283459/4512732.html)


1秒记住玄幻屋:www.xuanhuanvvx.cc。手机版阅读网址:m.xuanhuanvvx.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