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恰似一只白天鹅
三年级时,我和真真还是同班同学哩。下课了,有的女生会在墙上翻跟头,或者在平地上连着翻。翻跟头的,其实没几个,在平地上翻的人更少,而真真就属于这少数中的一员。剩下的女生都是看热闹的。至于我,嘿嘿,我只有看的份儿!
也就是说,尽管墙就相当于麦秸垛,可是我竟然不敢。呃,是因为它太坚硬了么?我指的是墙。说到在平地上翻,那就更不敢啦。在平地上翻,我可是还没学会呐。
在平地上,我就翻过去那么一次,按说还不算成功。说来,只是成功地把自己摔着了而已。
也不是我不懂坚持,而是不想在这方面坚持。当然了,这只是一种说辞,孬就是孬,笨就是笨,不敢就是不敢,怕摔就是怕摔。狗熊就是狗熊。
狗熊敢于承认自己是狗熊,那就去做狗熊能做的事儿去吧。可是狗熊能爬树,我不能;狗熊会游泳,我不会;但我毕竟又比狗熊高级,我会骑自行车,它就不会吧,哈哈。
原谅我跟狗熊这么比。
“对不起嘞兄弟,咱俩压根就不在一个级别上,这么比,显得身为人类的我忒不仗义。”
学会骑自行车,用了多长时间我不说,我只说,反正我最终学会了。哈哈。
不过,学会了骑自行车的年纪,肯定、肯定还不满十二岁,否则我得多笨,一学就是三年。而,根据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可是我,肯定在道路上骑过呀。村里的很多孩子,都在12岁之前学会了骑自行车啦。既然都学会了,那……
不过,要是放到现在,那就得按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那么,下次回到村里,看到那些连十岁还不到的小屁孩骑着自行车在街道上晃悠,我要截住他们不?并且,截住后还语重心长,一本正经地对他们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而你,还不到10岁。”
咦,瞧单立阳这一副耐心说教的范儿,这要是换了单小雨,才不会这么啰嗦哩。人(家)就直接来一句:“给我下来!”
尽管我说的都是实情,可,在我一本正经——真是没有胡说八道之际,若被不省事的家长看到了,那还不得一本正经地骂我是神经病。
哎呦,您瞧这世道,还不兴搬出“法典”了?当然了,条例又不是刑法,大家不遵守该是多么的正常。
在村里讲什么和交通有关的条例,在某些村民眼里,很可能是一种另类的行为。别说是这了,(家乡话。)就连单祥修订份报纸,竟然都有人说他,只不过是用开玩笑的语气来说的。对方说:“你说你个农民,也不是那上班的,还订个什么报纸啊。嘿,竟整这洋气的。”
“谁规定农民就不能订报纸啦。农民也得看报纸啊。嘿。”单祥修回应道。
在单祥修的影响下,单立阳从小学起就养成了看报纸的习惯。您说,钱都花了还不能多几个人看呐。即便去了亲戚家,只要有报纸和杂志,也会翻一翻。家里报纸多的,譬如大舅家,还会连看带拿。
舅舅家有,俺家却没有的,顺便也拿给俺爹看看嘛,尽管有的都没有时效性了。
好了,不读报了,开始骑自行车吧。
这自行车,得先学。
真真教我翻跟头的地方,是我学骑自行车的第一现场,主要是妈来教我。当然还有第二现场、第三现场,教练还有小姨等人。这么多人都围着我转,要是我再学不会,要是我因为怕摔就中途放弃,那可真说不过去了。
所以说,单立阳同学,尽管这蹄子有些笨拙,可又并不是一只真正的狗熊。可她毕竟又有“狗熊”的那一面。
学了一段时间,被妈扶着自行车后座,能跨上去并踩着脚蹬往前骑行之后,因为害怕,我会忍不住说:“妈你别撒手啊。”
妈说:“放心吧,我不撒手。”
她不撒手,我心里就有底了,一开始骑的慢,后来就变快了。我慢,妈就慢;我快,妈就快。
若快起来,她一踮一踮地往前飞奔的身影简直像一只快要飞了起来的鸭子,并,气喘吁吁。更甚至,即使是在春天或秋天,她也会热得满头大汗。
要飞了起来的鸭子,这样来形容,着实不美观。也不知道单立阳是怎么想的。
明明,她更像是一只白天鹅啊。即便是腿脚有那么一点儿问题,那也不影响她作为天鹅的特质。
(https://www.xuanhuanvvx.cc/xhw51734/8624671.html)
1秒记住玄幻屋:www.xuanhuanvvx.cc。手机版阅读网址:m.xuanhuanvvx.cc